福州:营造法治氛围,开创全民普法新时代

08.01.2018  19:21

十九大召开以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实际,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夯实基层基础,以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品牌打造和项目推进为抓手,深入推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致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化

一是健全机制抓“固化”。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干部普法培训和学法考试制度。印发《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组织“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充分发挥市委党校的学法阵地作用,结合各级各类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等方式,全面加强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更新培训。二是严格考试抓“深化”。印发《福州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全市干部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和考试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福州干部在线学习,新就职单位负责人、法官、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等,保证公务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2017年全市干部累计参考达38562人次,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注重青少年学法多样化

一是以“中华魂”系列主题教育、“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活动为载体,积极为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和服务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关爱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市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等各类青少年普法活动723场,发放各类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品38324件。2017年,市司法局获评第三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全国先进集体称号。二是2017年暑期与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法学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法明理笃行”暑期法治主题实践活动,制作播出16集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节目《暑期安全不“放假”》,同时在微信端开展暑期微课堂有奖竞答活动,2017年“法律微讲堂”等各类线上法律学习活动累计参加153982人次。三是大力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建成福州市连江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福清华侨中学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群等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36个。

三、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制定出台《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落实健全学法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深化“法律六进”等8项具体工作任务,规定了任务分阶段的完成时限,并强化保障措施。二是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46家市直执法司法部门对涉及的432部相关法规条例进行梳理,汇总形成301项市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坚持普法工作与普法实践相结合,明确各部门普法工作职责,为落实普法责任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加强队伍保障。召开全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座谈会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四是完善考评体系。将市直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列入对市直部门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体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四、着力打造各类法治文化阵地

以“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加强动态管理,注重以点带面,强化考核验收,在全市着力打造特点鲜明,各具特色的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已有长乐区营前长安村、连江县东湖天竹民主法治村、马尾区东江滨船政法治文化公园、福清华侨中学等为代表的“一县(市)区一品牌”法治文化阵地精品示范点25个,各类法治文化公园39个、法治主题文化广场14个、村居法治宣传栏1773个。

五、巩固和创新法治宣传的载体和形式

一是在福州日报、晚报、福建法治报开设普法专栏专题专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并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宣传,2017年在日报、晚报刊载专栏共215期。二是在新媒体宣传上,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整合全市有影响力的普法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放大宣传效应,抢占新媒体的制高点。开通“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2017年共推送162期,发布文章513篇,共有粉丝128448人,在各类排行榜中长期稳居前列,在全国同类账号排行榜中最高排至全国第二,具备了相当的影响力,获评“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称号。三是继续与福州电视台《攀讲》栏目合作,定位广大本土基层群众,制作方言普法栏目《攀讲说法》。2017年与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治办、市国安局、晋安区征兵办等多部门联合制作播出不同主题的节目共12期。同时栏目在形式上进一步创新,上线播出法治方言脱口秀《法治福州大家说》42期,打造福州本土电视类的精品普法品牌。《攀讲说法》栏目在2017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系统微视频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公共传播载体开展法治宣传。与福州日报社合作,利用全市250座户外阅报栏、LED显示屏、五一广场中心彩屏、影院大堂彩屏和3700部公交TV等各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村村通”广播开展“法治好声音”宣传,已有1623个村(社区)开播法治主题广播,播出主题广播节目352期,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六、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志愿活动

一是建成立我市“七五”普法宣讲团,筛选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112名专家学者、律师和行业骨干组,结合“法律六进”,走进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共计47场。二是加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省会城市在榕高校集中的优势,积极动员吸纳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参加普法志愿活动,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等各类活动,增添高校法治建设活力,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提高法律志愿者的社会实践能力。全市组建各类法律志愿者队伍113支,拥有志愿者人数1610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689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4863份;三是结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设置“村(居)法治宣传工作点”2622个,发挥专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社会责任,为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律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1782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43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432份。

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需求征集体系

一是建立纵向到底的需求调查征集机制。利用已建成的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在村(居)依托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12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93个联络点,不定期面向广大百姓群众开展需求的调查、征集、整理和分析。二是打通横向到边的法律需求征集渠道。从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的工作情况和数据中展开需求的分析,同时从各成员单位和执法司法一线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相关数据中,获取社会法律需求的信息。三是搭建覆盖线上的法律需求征集平台。依托“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线上平台,通过设置法律需求留言板、在线法律咨询、线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集群众的法律需求,2017年累计梳理25682人次的法律需求3785条,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03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