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

16.01.2018  11:50
  为了解决当前“执行难”问题,2017年8月29日起,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是指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经人民法院同意,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悬赏金保险,申请执行人只需支付悬赏金的十分之一,悬赏公告执行到位后的赏金由保险公司支付。”该院执行局局长徐剑武介绍说,“‘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是当前‘执行难’情况下的一个创新举措。”

  “这下我们看到希望了!”第一位向该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涵江某银行相关负责人感叹地说。

  2015年9月7日,当事人郑某向该银行申办一张金融卡,签字承诺遵守相关领用合约及章程,并约定该金融卡支持“随借随还”,系统根据申领人的透支金额按日计收利息等,且由另一当事人王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郑某配偶陈某也在上述领用合约及回执上签名。

  2015年9月18日,该银行向郑某发放一张金融卡,授信额度为1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然而,自2016年3月21日起,郑某未能按约偿还透支利息。

  该银行遂向涵江法院提起诉讼。涵江法院在仔细审清案情、梳理证据之后,判处郑某及陈某归还该银行本金及利息、滞纳金,担保人王某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判决后郑某及陈某仍迟迟不履行义务,该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立案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详细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因法院未能查获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在下达裁定前已依法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当得知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时,该银行看到了希望,立即向法院提出了申请。2017年9月15日,法院通过微博、微信及官方网站等途径发布悬赏公告,不到4小时郑某便前来自首。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是顺应新时代趋势下‘保险+司法’的一种新尝试,有效地利用保险机制放大申请执行人的财务杠杆效应,鼓励申请执行人多渠道发布悬赏公告。从而进一步推进举报人有奖、申请人实现债权、法院执结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多方共赢格局的形成。“徐剑武说。

  截至目前,已有8件9名被执行人根据该悬赏保险制度执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阅读已达5627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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