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推动平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29.07.2014  11:46

  继1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封关运作,成为全国区域最大、政策最优的特殊监管区域后,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推动平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平潭发展要与福州新区主动对接,强化平潭优惠政策的辐射效应,使福州新区成为平潭发展的腹地支撑,推动两地融合发展、一体繁荣。

  《意见》指出,经过4年多的建设和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初具开放开发条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意见》从深化对台合作、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提升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5个方面,提出了平潭今后5年发展的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我省今年将安排平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25亿元,以后年度根据中央核定我省的债券规模和资金投向继续给予积极支持;省财政加大对平潭安置房的补助力度;省级预算内专项资金对涉及平潭的重大民生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今后一个时期,平潭开放开发要进一步突出对台特色,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经验,积极探索自由港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

  在加大产业培育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平潭发展要优化产业布局,要与福州新区主动对接,探索建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合作共建发展模式,强化平潭优惠政策的辐射效应,使福州新区成为平潭发展的腹地支撑,推动两地融合发展、一体繁荣。

  《意见》要求出台《“一岛两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平潭(一岛)与福清、长乐相关区域(两区)产业发展定位,有序引导产业分工、区域合作。“一岛”要主动承接台湾及国内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转移,为“两区”制造业提升发展服务。“两区”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一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撑。充分发挥平潭总部经济政策优势,吸引总部企业落户平潭,福清、长乐要主动对接相关产业链,成为总部企业的生产、制造基地。推动平潭与福清、长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接,探索建立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货物流转新模式。研究制定产值分配、税收分成等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一岛两区”联动发展、互利共赢。

  《意见》还提出了平潭今后5年的发展目标:GDP年均增长20%左右,到2018年达到450亿元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新增3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8年达到60亿元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初步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在两岸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