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高招细则有五变化
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实施细则昨日出台,对今年高考的时间、填报志愿方式、录取安排等做了明确规定。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高招细则主要有五大变化。同时,由于今年春季已经举行全省高职入学考试,今年6月7日—8日举行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不再像往年那样安排“高职单考”。
变化1 可以选择更多院校
今年高招录取最大的变化是各科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有调整,本科批可以选择更多的院校志愿。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一批可报6个院校志愿
其中,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院校和3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各2次征求志愿。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招生 一档多投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将全面实行“一档多投”。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0个专业志愿。本科A批和本科B批均设常规志愿和各2次征求志愿,本科A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2个专业志愿,本科B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6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高职(专科)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变化2 思品不合格有新标准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有新的界定标准,具体为: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针对考生电子档案,今年首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变化3 高校自行命题为秘密级
关于高考试卷保密规定,今年首次提出: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同时,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起将由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并且规定,各级招委会和有关各高校均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报后须立即向省招委会领导和教育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变化4 闽台合作不再降分
与往年相比,今年高招录取降分规定也有调整,其中,涉外和闽台合作办学不再降分。
其中,按照本一批分数线招生的文史、理工类专业,除了个别专业(包括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专业等享受加分政策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后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录取,其他专业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
本科二批的招生高校经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变化5 农村专项计划最多可降20分
今年我省首次在省属高校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
根据规定,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二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录取。专项计划招生设一所院校和该校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此外,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2014高招日程
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6月6日: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签订《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6月9日—11日:考生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6月23日:全省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6月24日—25日:按照往年的经验,高考成绩一般在6月24日前后公布,之后公布位次,6月25日左右,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7月上旬:高招录取工作正式开始。
8月10日:被录取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