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类本科招生试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

26.05.2014  13:02

  我省今年在艺术类本科招生中试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具体是怎么做的?昨日记者进行了了解。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设置提前批、A批、B批三个批次。本科提前批设置常规志愿,不设置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10个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高校的一个专业)。本科A批和B批设置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本科A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2个专业志愿;本科B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专业志愿。

  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投档时,将符合投档条件的同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专业录取规则,在所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退档意见,并将排序名单和退档意见提交给省考试院审核,省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或不录取。

  本科提前批只实行常规志愿录取。本科A批和B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

  本科A批不进行降分录取。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院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省考试院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其他各类招生院校专业投档考生的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校考成绩的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须获得专业校考合格证。

  另据介绍,录取中有使用校考成绩的,在录取规则中须注明校考成绩使用办法。不得自行设置照顾加分、生源地限制等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政策。每批次的常规志愿、征求志愿及降分录取阶段均应严格遵循同一录取规则。各招生高校录取规则报省考试院备案,经备案后的录取规则不得更改,并通过招生院校和省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又讯 昨晚,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林致远做客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透露2014年面向福建省计划招生3314人。

  谈及今年招生的新政策,林致远透露,该校今年新增了“本科一批农村专项计划”这一批次,专门面向户籍地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阶段具有当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当地报考的考生招生,计划招收127人。2014年该校新增经济与金融、公共艺术等两个招生专业。

  今年福建省艺术类实行“一档多投”改革,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措施为:面向福建省音乐、美术类专业:20%计划数根据福建省音乐、美术类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排序。其余80%计划数根据剩余投档考生的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据了解,闽南师范大学按大类录取的新生将在1年或2年内确定专业。因此,学生在专业选择上比以往更灵活,更自由。(记者 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