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6.07.2015  10:49

近日,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闽委〔2015〕11号),我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新部署,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局党组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工作。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到全面提升。除局机关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外,此次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获评省级文明学校,省少体校和省奥体中心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也都分别收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