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集中整治 闽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6.02.2019  14:51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闽委办〔2019〕9号),在全省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进一步深化推进集中整治,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安局)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012年以来,群众多次向区环安局反映,其管辖范围内的某企业存在偷排废气、恶臭扰民等问题,其中仅2015年以来群众的投诉件就多达34件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区环安局虽然有进行核实,但是工作不深入,导致偷排废气、恶臭扰民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直至2018年9月,国务院环保督查组检查发现,该企业仍然存在废气治理设施简陋,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对生产废气集中治理等问题,区环安局才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封生产设备。2018年9月,区环安局局长庄福源受到记过处分并免职;区环安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蔡进福、副大队长陈俊山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问题。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下沉延平区督导,在查阅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帐时,发现该局编印的28份周报除成文日期外,内容均相同。2018年9月,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年忠,副局长李月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并免职;2018年11月,区教育局安全股科员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德市古田县卓洋乡副乡长郑昌围挂钩帮扶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等问题。2018年1月至8月间,郑昌围为应付上级检查,在其挂钩帮扶的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手册中,分别虚增4次、3次入户走访记录。同时,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未切实掌握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增收项目情况,导致1户挂钩贫困户未及时申报生产发展补助资金。2018年12月,郑昌围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动少落实差,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有的履职尽责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按照省委集中整治通知部署,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立足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精准画像、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在工作谋划、工作落实全过程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决不“走过场”“做虚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查摆,带头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纪律的高度,深化实践“五抓五重”,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从思想教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方面综合施策,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与主体责任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问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有机结合,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紧盯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处理处置,既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严查严处、严肃问责;要加大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

【责任编辑:黄今】
福建:涤“黑”荡“恶”铸平安
  福建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专题部署工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