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搬迁 补助由3000提高至1万

07.09.2016  20:11

  福州晚报9月7日讯(记者 何佳媛)昨日,省农业厅李岱一副巡视员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中表示,从今年起,省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搬迁,每人补助由原来3000元提高到1万元。目前已落实搬迁人数15.09万人,超出年度任务数。

  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省级财政每人补助3000元;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没有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五保户,省级财政按每户15000元给予补助。鳏寡孤独等特困户,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