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李岱一副巡视员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

07.09.2016  21:03

9月6日,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李岱一就“加大造福工程搬迁,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一话题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李岱一副巡视员在接受“中国福建”网站“在线访谈”时介绍,福建省自1994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22年来,“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累计搬迁142万人,整体搬迁了7000多个自然村,建成各类集中安置区3000多个,其中百户以上安置区401个。今年我省下达搬迁计划25万人,年内完成15万人搬迁任务。其中: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搬迁5.93万人、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搬迁1.94万人,确保年底前完成。

 

就网友关心的各类贫困人口扶贫搬迁补助政策问题,李岱一副巡视员指出:国定扶贫标准贫困户每人补助25000元,并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由县级政府统筹用于支持搬迁建房和安置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贷款期限20年,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贴息。而对于省定扶贫标准贫困户,每人补助10000元,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除此之外,我省每年还从省级财政、发改、交通等部门筹措2亿元资金,集中扶持20户以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上,李岱一副巡视员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搬迁农户补助对象并纳入造福工程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否则将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造福工程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