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社会科学院预算说明
2016 年福建社会科学院预算说明
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预算说明如下:
一、 主要职责
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厅级。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规定我院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宣传和普及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理论创新和相关社会热点问题解析。
(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
(四)围绕福建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和咨询服务。
(五)开展两岸关系、闽台关系、华人华侨等问题的研究。
(六)依法依规出版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编印有关内部刊物,举办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
(七)开展台湾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我院基本情况
福建社科院内设4个行政处室及12个研究所、中心、杂志社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社会科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 | 189 | 155 |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 财政全额拨款 | 20 | 14 |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7 | 4 |
三、2016年度我院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继续强化“三为服务”,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应用对策研究,提高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应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所面临的挑战,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牢记守土职责,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教育引导科研人员牢固树立科学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科学的态度、求实的作风和严谨的治学方法,持之以恒反对学术腐败。
(二)聚焦我省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抓实重点课题研究
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闽工作期间重要思想观点、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对台合作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州新区、产业转型升级、文化强省建设、福建新型智库建设等重要问题,以及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热点问题研究。继续抓好院各类课题研究,落实好省领导交办的各项研究任务,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对省委省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研究台湾问题,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持续关注两岸关系发展态势并进行跟踪研究。
(四)研究华侨华人问题,重点开展华人经济和侨乡研究。
(五)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新型智库建设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六)完成国台办、国侨办、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进一步加强境内外学术交流。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6年,我院收入预算为624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3.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83.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7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4.76万元,公用支出551.05万元(其中:物业费补助94.8万元),项目支出220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83.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科学研究机构(2060601科目)33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42.53万元,公用支出533.05万元(其中物业费补助94.8万元),社科院业务经费605.52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购置、科研设备购置、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引进人才、继续教育、大型修缮等)。
(二)社会科学研究(2060602科目)1126.3万元,主要为我院各研究所和研究院为完成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如:课题研究的差旅费、稿费、出版费、印刷费等。
(三)其他社会科学支出(2060699科目)266.5万元,主要用于新型智库建设、刊物出版。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科目)229.2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科目)172.3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222.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提租补贴(2210202科目)75.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提租补贴支出。
(八)台湾事务(2012505科目)21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台湾文献信息中心人文社科馆购买台湾图书、刊物、收集收藏台湾地区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信息资料,跟踪台湾岛内外情势动态,为两岸关系基础理论研究、台情对策研究,提供文献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8.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28.11万元。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学者出国境课题调研、学术交流、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等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8.11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课题研究和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 | |||
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预算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5,683.27 | 一、基本支出 | 4,035.86 |
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5,683.27 | 人员支出 | 2,970.05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14.76 |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 其中:离退休费 | 214.64 | |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公用支出 | 551.05 | |
省级基金预算拨款 | 其中:离退休公务费 | 18.00 |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基金) | 二、项目支出 | 2,208.32 | |
三、财政代管资金拨款 | |||
四、财政专户拨款 | |||
五、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 |||
六、单位其他收入 | 560.91 | ||
收 入 总 计 | 6,244.18 | 支 出 总 计 | 6,244.18 |
附表2 | ||||||||||||||
收 入 预 算 总 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财政代管资金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 单位其他收入 | ||||||
小计 |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省级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补助 | 小计 | 省级基金预算拨款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基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6244.19 | 5683.28 | 5683.28 | 560.91 | ||||||||||
602601 | 福建社会科学院 | 5453.59 | 5282.67 | 5282.67 | 170.92 | |||||||||
602602 |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 696.55 | 306.56 | 306.56 | 389.99 | |||||||||
602603 |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 | 94.05 | 94.05 | 94.05 |
附表3 | ||||||||||||||||
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资金来源 |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代管资金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 单位其他收入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小计 |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工成本性支出 | 省级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 基金预算拨款小计 | 省级基金预算拨款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基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2012505 | 台湾事务 | 210 | 210 | 210 | 210 | |||||||||||
2060601 |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 3764.55 | 3381.1 | 3381.1 | 3381.1 | 383.45 | ||||||||||
2060602 | 社会科学研究 | 1126.3 | 1126.3 | 1126.3 | 1126.3 | |||||||||||
2060699 | 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 266.5 | 266.5 | 266.5 | 266.5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2.64 | 229.03 | 229.03 | 229.03 | 3.61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27.9 | 172.36 | 172.36 | 172.36 | 55.5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00.12 | 222.64 | 222.64 | 222.64 | 7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16.17 | 75.34 | 75.34 | 75.34 | 40.83 |
附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收入项目类别 | 2016年预算 | 支出项目类别 | 2016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683.27 | 一、基本支出 | 3474.95 |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683.27 | 人员支出 | 2490.23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433.67 |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 其中:离退休费 | 211.03 | |
省级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 公用支出 | 551.05 | |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其中:离退休费公务费 | 18 | |
省级基金预算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2208.32 |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基金) | |||
三、财政代管资金拨款 | |||
四、财政专户拨款 | |||
收入总计 | 5683.27 | 支出总计 | 5683.27 |
附件5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1 | 2 | 3 |
2012505 | 台湾事务 | 210 | 210 | |
2060601 | 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 3381.1 | 2,775.58 | 605.52 |
2060602 | 社会科学研究 | 1126.3 | 1,126.30 | |
2060699 | 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 266.5 | 266.5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29.03 | 229.03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72.36 | 172.3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22.64 | 222.6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75.34 | 75.34 | |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 ||||
2.本表列示到财政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附件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 计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414.89 |
基本工资 | 667.08 |
津贴补贴 | 149.77 |
奖金 | |
社会保障缴费 | 781.86 |
伙食费 | |
伙食补助费 | |
绩效工资 | 764.0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2.18 |
二、商品服务支出 | 551.05 |
办公费 | 83.65 |
咨询费 | |
电费 | 26.00 |
邮电费 | |
物业管理费 | 94.80 |
差旅费 | 100.00 |
维修(护)费 | 100.00 |
租赁费 | |
会议费 | 10.00 |
培训费 | 20.00 |
公务接待费 | 28.1 |
专用材料费 | |
被装购置费 | |
劳务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工会经费 | 29 |
福利费 | 4.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9.01 |
离休费 | 164.12 |
退休费 | 46.91 |
退职(役)费 | |
抚恤金 | |
生活补助 | |
救济金 | |
医疗费 | |
助学金 | |
奖励金 | |
住房公积金 | 222.64 |
提租补贴 | 75.34 |
购房补贴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总计 | 3,474.95 |
附件7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78.1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50 |
2、公务接待费 | 28.1 |
3、公务用车费 | |
其中:运行费 | |
购置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