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召开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新闻发布会(图)

01.07.2014  19:40

  平潭将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争取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近日,平潭区公安局联手区党群工作部、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在区传媒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相关事项。《法制今报》、《平潭电视台》、《平潭时报》、《平潭热线网》、《平潭麒麟岛网》等多家媒体到会参加。发布会由平潭区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林航主持。   会上,平潭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斌向与会媒体了通报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基本情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陈强副局长、县工商局孙道发副局长等先后通报了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规定等内容。与会媒体记者纷纷就各自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积极踊跃的提问,到会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解答。  相关链接: 随着绿色、健康、经济的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居民电动自行车持有量急剧增长,目前平潭电动自行车总量已突破6万辆。如今,电动自行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由于缺乏有力的规范,也带来诸多交通问题,规范电动车管理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为回应社会各界的急切呼声,我区在依据4月17日颁布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借鉴各地经验基础上,经过近一年的调研,于近期制定通过了符合区情实际的《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主要以合标电动车“合理引导、规范管理”、超标电动车“平稳过渡、限期淘汰”为原则,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目录管理、登记管理、通行规定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细化。该规定将于近期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