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召开工作推进会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见实效

09.05.2016  15:38
  

  【核心提示】

  《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时取得显著成效:“一府三院”出台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在全国成立首个自贸片区案件审判庭和全省首个自贸片区法庭,率先在全国设立“国际商事仲裁院”及“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率先在全国形成涉台检察、审判、调解“一条龙”涉台司法服务机制,率先在全省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和涉台、物流、知识产权专业仲裁中心,率先在全省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这些领先全国、全省的“厦门样本”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厦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江海苹)6日上午,全市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了一年来厦门各级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主要做法,交流经验,推动厦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地开展,真正把这项领先全国的“厦门样本”做实、做精、做强。

  “大调解”体系已基本形成

  会议肯定了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会议指出,《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一府三院”实施意见,分别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一府三院”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细则,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加速落地落实,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日益完善,“大调解”体系基本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有了新的发展。

  完善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关于做好下一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效。继续深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民联调等衔接机制建设,推动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协作开展纠纷化解。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多个工作部门运行顺畅、衔接到位,权责统一至关重要。健全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引导村(居)民自行化解矛盾纠纷。要进一步拓展工作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纠纷化解的需求。深入推进镇(街)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专业化的纠纷化解服务;深入推进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做好立案阶段当事人诉讼辅导和纠纷非诉解决引导工作。

  创新方法推行“互联网+”纠纷化解模式

  会议还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符合时代发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在健全完善传统调解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强对矛盾纠纷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新手段,支持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调解组织,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特定人群及特定类型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推行“互联网+”纠纷化解新模式,探索“互联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集网上受理、网上咨询、在线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便民平台,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新枢纽,加快完善“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及“厦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等商事调解平台功能,大力扶持自贸片区内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仲裁和调解模式,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色品牌,推动厦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汇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注重司法引领,依法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推动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等级评定办法、报酬补贴标准和人民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加强监督考核。各级综治部门要把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经验做法】

  2015年5月1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作为全国第一部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切合中央战略部署,不仅是推进厦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重大举措,也有效提升了厦门地区的社会治理水平,还在全国树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的标杆。

  一年来,厦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筛选部分可复制、可推广、有代表性的经验做法摘录刊登,以供交流参考。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刘焕兴 游育皆)

  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厦门两级法院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诉调对接机制改革,大力加强立案调解、委托调解、诉前调解,指导非诉调解组织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厦门市中院和六个区法院均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调解室32个,建立集案件调解、指导调解、诉调对接、无讼创建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强化“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的观念,形成以诉前调解为先导、诉调对接为中心、协助调解为辅佐,调解后司法确认为保障的调解工作机制。

  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持续提升多元解纷品牌辐射力。打造专业法庭一体化调处模式,首创法院、交警、保险、人民调解等多方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院立案、保全、审判、保险理赔一站式处理。探索新型纠纷化解模式,如“诉前无争议事实记载确认”“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等探索被《条例》正式吸纳为法规条文。创新社会治理“少讼”“无讼”模式,着力构建以调解为中心的社区纠纷化解机制,引导社区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和谐共处,形成司法指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新机制。

  建设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厦门仲裁委员会

  近年来,厦门仲裁委着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走中立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通过分设机构,实现仲裁与调解可分可并,打造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成立了厦门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及厦门市仲裁员协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分别设立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的模式,实现仲裁与调解可分可并,在理念实行、制度设计上实现国内首创。完成从调解个案到调解制度输出的升级服务。

  立足厦门,着眼东南,布局全球。倡导并实施为总部设在厦门的大型企业提供跨地域纠纷解决服务的战略。同时,积极拓展第三地仲裁,扩大区域影响力。在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中首次引入台湾籍专家担任委员,扩大在台湾的影响。专门成立国际商事仲裁规则起草小组,制订国内首部专门的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在厦门举办高规格的“中英海事仲裁研讨会”,与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进行座谈,双方就人才推荐、培训合作、专业支持等方面达成合作意见。通过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直接合作,提升厦门仲裁委的国际化程度,进而扩大在全球的影响力。

  创新调解模式 矛盾不出街道

  ●湖里区禾山街道

  禾山街道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要求,积极整合各综治成员单位资源和社会力量,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去年7月份运行至今,成功调处了案件198件,涉及金额2819万元。

  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一站式服务。下设金牌调解工作室、人大代表调解之家、法院巡回审判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网络调解室等。安排专人接待受理,按纠纷类型整合力量调处。

  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多元共调。实施“3+N”警民联调。依托派出所设立“3+N”警民联调中心,共同化解发生在辖区的治安案件。延伸劳动纠纷仲裁,采取“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方针,为劳动争议调解者提供“零距离”服务,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仲裁相结合的一站式劳动纠纷解决服务。

  创新调解模式,矛盾不出街道。服务中心腾出场所打造温馨调解室,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到调处全过程。创新“互联网+”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创立金牌调解室,让老百姓可以享受到“专家门诊”式的调解服务。邀请6名各级人大代表成立全市首家人大代表调解之家,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取得较好的成效。

  扎实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去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托劳动关系纠纷解决体系,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为目标,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与融合。

  加大调解力度,促成仲裁阶段调解;灵活办案程序,开创案前调解先河。开设了专门的案前调解受理窗口,逐步将案前调解的受案范围推广到具有调解可能的所有争议,并形成了包括基本概念、工作流程、文书样本、实务操作要求在内的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案前调解程序体系。力推“1118”工程,打造派出庭示范点。“1118”工程最大的亮点就是在全省率先设立主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室和仲裁派出庭。

  加强交流协作,建立调裁诉对接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联合制定《关于构建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委员会,在市总工会下设“一室两庭”(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点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派驻工会仲裁庭),促进劳动争议快调、快裁、快审、快结。联手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援律师驻点机制,由各级法援中心派驻法援律师,定时、定点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咨询。

  下一步,还将在基层探索开展劳动争议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打造指尖上的云调解平台

  ●海沧区司法局

  海沧区司法局着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大胆创新,打出了搭建涉台调解平台、成立自贸片区商事调解中心、全省首创调解员工作服务等一套组合拳,其中运用互联网+思维,率先全省开发海沧调解在线手机App平台,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

  充分总结、提炼以往微信调解、QQ调解等“互联网+”调解经验,于2015年初启动在线调解平台,研发“海沧调解在线App”,为海沧区人民调解组织量身打造“指尖上”的云调解平台。

  海沧调解在线平台矩阵,将智能手机作为前沿阵地,将调解室搬到了手机上,在手机端即可获取人民调解相关服务,高效、便捷、专业的优势得到凸显。

  通过“扫一扫”二维码这一简单的动作,手机用户即可轻松下载“海沧调解在线”,便捷获取人民调解相关信息,查阅调解组织、调解员资料,接受线上调解,预约线下调解,甚至可以通过平台申请成为调解员;调解员则可以通过该平台开展在线答疑、调解工作,高效快捷,实现矛盾纠纷“随手调,随时调,随地调”。调解过程由后台服务器实时记录,利于证据保全、隐私保护;调解后,可通过平台生成调解协议书,监督、反馈协议履行情况。实现调解全程互联网化。

  调解也是爱心的传递

  ●思明区中华司法所所长 夏长道

  我是2007年从部队转业,走进了司法所,从此就与人民调解结下了不解之缘。2015年我荣幸当选“福建省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调解员”。

  我认为,调解工作既要有理也要讲“”。从“”入手,理解、尊重当事人,以理服人,维护双方情感,法又要始终装在心里。说白了,调解就是既要说透、点醒,又要给台阶下,最终皆大欢喜。

  调解就是治病救人。调解员有时就是医生,治病救人,救人于危难之中。中华街道辖区去年成功调解民间纠纷200多起,司法所协助街道妥善处理市长专线及来信来访200多件,这些信访大多数也是通过调解化解的。这两个200,可以说每一件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每一件都与群众的幸福息息相关。

  真情暖人心窝。对当事人有感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调解现场大多弥漫着抱怨、指责,甚至是冲突、对抗,一进去人就会有压迫感,不舒服,有的还会责怪调解员不向着他。如果不带着真情去做,三言两语、东张西望;浮在表面,怕担责任,说些场面话,是无法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员的。

  调解也是爱心的传递。一杯茶,一张笑脸,一句暖心的问候,一段用心的倾听,都是发自内心的。尊重每位当事人,尊重每件案件背后复杂的原因,不偏不倚、不急不躁把矛盾化解于无形,是每一个优秀调解员必备的素质。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