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花苑小区100多户居民因欠水费遭停水

22.05.2014  15:42

   宁德网消息 (茹捷 文/图) 5月21日,闽东日报接到蕉城区建新花苑小区居民反映,该小区从20日上午起被市自来水公司限制供水,造成居民生活极大不便。记者立即赶往该小区进行走访。

   拖欠水费

   100多户居民被实施限制供水

  21日中午13时,正是大多数人午休的时间。而此时,建新花苑小区的居民却显得格外忙碌。在小区门前,男女老少正排队取水。

  “昨天上午就停水了,现在我们小区100多户居民只能提水应急。”家住建新花苑小区1号楼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因要上班,她和丈夫只能利用中午和晚上下班时间接水。由于停水,她和丈夫从昨天起已不在家中做饭,连洗澡都是到朋友家解决。

  “马上就要到夏天用水高峰期,这让我们这些居民怎么过日子。”李女士无奈地说。

  在现场,记者看到取水的不仅有年轻人,更有七八十岁的老人。

  记者了解到,小区停水是由于拖欠市自来水公司水费引起的。

  在小区垃圾堆记者找到了被撕毁的自来水公司限制供水公告。公告上写着:“我公司已于2014年5月7日通知贵小区到我公司协调解决水费欠费问题,截至5月12日,贵小区仍未到我公司解决。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4年5月20日开始对贵小区实施限制供水。”公告时间是5月14日。

  20日上午,自来水公司的数名工作人员对该小区的自来水总表进行拆除。随后,小区全面停水。

   居民质疑

   为何缴费与欠费时间不符

  “我们也找了市自来水公司,公司表示,我们小区从2007年10月起就未缴纳水费。”这让李女士很是疑惑,明明自己在2010年11月前都有缴纳水费,为何自来水公司却表示未收到水费。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小区中绝大部分住户的水费都缴纳至2010年11月。

  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家2010年11月所缴纳的水费清单,清单上用水一栏填写着“1356-1294=62×2.3”即实收水费142.6元。收据的盖章为“鹤峰社区福宁小区管委会”。

  而更奇怪的是,从2010年12月起,小区的物业公司就不再负责收取水费了。

  “我们还主动找过物业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咨询为何不收水费,物业方给出的答复是,一些居民拒交水费,公司要花钱替这些业主买单不划算。同时,小区水管时常出现漏水,意外损耗太大,居民的水表显示用水量常与小区总表存在差额,而公司没有义务去填补这个差额。所以物业不再愿意代收水费。”小区居民邱女士介绍。

  于是,物业不再收水费的行为一直延续至今。

  “没交水费,其实我们住户心里也很忐忑。哪有用水不用给钱的。我们也多次找物业公司提过这个问题,但始终没有结果。而水费必须通过物业公司代缴,这使得水费缴纳一拖再拖。”家住小区3号楼的林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属于早期建成的小区,不少住户都存在一户多表的现象。最多的一户,家中水表数量达到5个。因而水费缴纳必须通过物业代为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