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向家庭困难幼儿发学前教育“资助券”

25.05.2014  18:46

  从全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春季起,我省将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发放“资助券”,用于抵扣幼儿园保教费和伙食费,帮助他们完成学前教育。据悉,资助券不能兑换成人民币,仅在缴纳保教费和伙食费时才有效。

  新政的资助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孤残低保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第二类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等。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