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12月中旬。为把握契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活动要求,加强全省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贯彻落实《福建省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重点任务来抓,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召开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要立足实际、精心谋划,突出特色、创新形式,确保系列宣传活动圆满完成。
二、围绕主题,明确重点。要把握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向,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把宣传和梳理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单位普法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要认真学习《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全国性体育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地方性体育法律法规,明确体育工作开展的法制要求,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能力,提高合法履职的成效。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普法工作要做到内外兼修,对内,可以通过组织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普法视频等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其他在职人员,以及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科医保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要组织收看12月4日播出的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要精心组织好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详见附件);对外,可以通过开展体育法制进社区、体育法律咨询,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体育法律法规解读等栏目,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加深群众对体育类法律法规的了解,从而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体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营造促进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法治化环境。
各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联系人:林祥娥
联系电话:0591-878260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事《关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0.5pt">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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