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宜居环境建设设专项资金 安排1.3892亿奖励
22.10.2014 09:03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0月22日讯 以后我市的宜居环境建设将有专项资金了。记者昨日从市宜居办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宜居环境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今年计划安排1.3892亿元用于奖励补助县(市)区宜居环境项目建设。
根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上,对列入省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贫困县永泰县、闽清县参照省级基本补助标准110万元、90万元的70%配套,其余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省级基本补助标准90万的30%配套;对经省级确认的2014年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省奖励30万的50%配套,即每个15万元;市政府确定的市、县联合打造的美丽乡村项目,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每个项目再奖励300万元。
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的项目,按照省级优秀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奖励标准的1∶0.5配套奖励,每条景观带奖励100万元。
对入选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县,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的1∶0.5配套奖励,每个奖励100万元。
对省评出的经考核验收合格且改善提升成效明显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每个奖励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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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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