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项举措为自贸区引智 安家补助最高200万元

02.07.2015  09:45

  福州新闻网7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围绕我省自贸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总体上有4大类型18种人才需求。经初步摸底,我省自贸区3个园区5年内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总数近3000人。

   高层次人才办企业

  工作场所租金可减免

  争取参照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实行促进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加盟、吸收股权投资、发展离岸业务等方面的税收激励办法。

  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投资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用地,从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报批、土地供应、地价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建设运营公共平台及高层次人才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发展产业的,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给予特别优惠;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创办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的,福州要根据需要提供1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1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平潭要根据需要提供2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2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

   建设公共平台

  最高可获亿元支持

  对区内高层次人才运营的优秀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400万元的债券贴息;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总额2%的担保补贴;对金融机构提供非担保融资服务形成的本金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团队建设经费支持、1亿元的公共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