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1.12.2016  15:33

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3日至4月23日,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二组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校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指示精神,学习省委尤权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二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贯彻,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学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学校各级干部的关怀和爱护。校党委诚恳接受巡视组和巡视办的意见建议,认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动员会,深入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巡视办专员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整改总体要求,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表》。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依据整改建议,细化整改措施,共梳理出96项具体整改项目。成立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加强督查扎实推进。 建立问题台账、任务台账、责任台账,把责任落到班子成员、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同时,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暂不具备条件的明确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坚持领导带头,突出工作重点。 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领办、督办整改问题,以强有力的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坚持贯彻“五抓五看”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种意识”,把思想教育和建章立制作为落实巡视整改的重点,努力构建起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 一)政治纪律方面

1. 关于“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未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生活会;个别学校领导未按规定及时缴交党费;有的学校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1)制定《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明确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的任务、形式、内容、检查、监督等,确保规范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抽查,提高“三会一课”、支部学习的工作成效。(2)修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每人联系两个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及时指导支部活动,带头示范讲党课,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3)修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党费缴交计算基数,核查党费缴交明细。巡视整改期间,2016年1月至6月党费83161.8元,其中补缴党费22614.8元,校领导补缴党费432.9元。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自2008年以来党费检查、追缴、补缴工作。(4)制定学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实,明确今后对不如实申报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 二)组织纪律方面

1. 关于“个别领导亲属在校就业多,形成‘裙带关系’,教职员工意见大;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未交流轮岗”的问题。

(1)校党委认真吸取教训,研究决定,今后校领导班子成员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学校任职或就业,严把进人关,要把“是否为学校领导亲属”作为考核重要内容。(2)拟对已查实领导亲属的干部或职工进行轮岗或调岗。制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修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根据以上两个办法,校党委已对学校重要岗位工作的干部轮岗问题进行研究,拟定了24名轮岗干部名单(包括领导亲属和长期未交流轮岗)。因学校目前处于“转型期”,经请示省教育厅党组,校党委决定将此轮岗方案存档,待商学院班子到位后,向班子主要领导作好汇报,为今后干部工作提供参考。

2. 关于“有的干部提拔时间不符合规定;干部考察提名推荐和公示不规范;考察过程中未体现廉洁自律;违规配备秘书和助理;系党总支负责人等由编外聘用人员担任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问题”的问题。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标准。修订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明确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拨任用管理办法,严把干部考察选任各个环节,特别是细化酝酿、提名、征求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定;二是完整、准确记录干部选拨任用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运行情况;三是强化、细化干部提拔任用廉政审查,要求校纪委对考察对象在执行政治纪律、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和组织调查结论等情况形成综合的廉政评定意见,供校党委决策参考;四是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法》,通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制定学校《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流程图》和《干部考察材料要求》,明确了严格干部选任操作程序,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干部选任机制。校党委现已按照新办法,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将每一个环节形成的材料规范存档,完整记录干部选拨任用全过程。(3)严格设岗配员,确保设岗配员规范。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违规配备秘书和助理、系党总支负责人等由编外聘用人员担任等问题,对涉及秘书和主任助理8名编内干部(其中1名干部已退休免职,其余7人暂保留原职级)给予免职;免去2名聘用人员担任系党总支负责人职务,其工作另行安排(原工资职级不变)。

3. 关于“编外人员聘用多,随意性较大;编外人员聘用,有的未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由分管校领导直接签批聘用;编外人员聘用,有的由用人单位自行聘用;学校编制剩余较多,却又大量聘用编外人员,涉及教学、管理、学生思政等岗位;编外人员个人信息不完整,有些聘用材料未保存”的问题。

(1)制定选人用人标准,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修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考核与监督等,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正、公平。(2)坚持定岗定编导向,确保编内编外人员的结构合理。修订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暂行办法》,制定《定岗定编方案》,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梳理,做好按岗定员,确保编内与编外人员结构合理。(3)加强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确保编外人员档案信息完整性。编制《编外聘用人员个人信息表》,全面采集编外人员的入校聘用材料、平时表现情况等信息,确保人事档案完整性。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编外聘用人员的个人信息采集。

4.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不完整,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已完成对正科及以上干部的全面审核,加强人事档案建设,切实做到每一位新进人员及时、如实填写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2)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完善转递人事档案责任制,并进行严肃问责,共问责4人。健全人事档案全过程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5. 关于“学校处级以上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无专人负责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有的处级以上干部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备案,有的同志未按学校规定时间上缴因私出国证件”的问题。

(1)开展全面核查,完成所有处级以上干部登记备案。同时,落实证件管理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对象的信息更新等工作。(2)完善管理规定,制定《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3)责成四位未按期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行为的同志作出书面自我批评和说明。

( 三)廉洁纪律方面

1. 关于“基建、后勤项目存在违规操作,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1)成立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加强对基建和后勤项目招标的组织领导。(2)建立专家库,对我校招投标业务与事务提供指导咨询,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3)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基本建设、后勤项目招投标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4)责成校纪委牵头对2012年以来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违规招标、评标、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待查明原因,坚决纠正违规招标现象。(5)加快工程项目决算审计进度。对2012年以来的基建工程项目、修缮项目进行重新核查。对尚未决算的16个项目和超概算的项目,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尽快完成决算,设立台账,限期整改。已完成决算项目13项,另有两项已进入决算审计,还有一项施工方决算资料尚未上报。

2. 关于“一些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发包”的问题。

(1)经核查,造成上述问题主要是学校基建办相关人员存在政策把握不足、业务能力较弱等问题。为此,校党委研究决定,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强化招标政策学习与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建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夯实基本功,树立责任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2)“申本”期间以校内抽取方式实施委托的57个项目,已按项目落实到人,整理汇总项目决算所需的相关资料,并由校监察审计处随机抽取第三方独立的造价公司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待出具决算审计报告后,财务处再按照审定造价予以支付工程款。同时,制定、修订学校《修缮管理规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暂行)》《园艺工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等,切实推进整改项目落到实处。

3. 关于“有的项目存在肢解、设定招标问题”的问题。

(1)新校区图书馆中央空调(预算价570.77万元)从图书馆总体工程单独肢解出来招标问题,一方面是客观上存在财力不足,另一方面更主要是对廉政纪律、招标制度等政策把握不足,认识模糊。(2)校纪委已对采购项目负责人党纪立案。经初步核实,采购项目负责人存在“工作失职、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给予党纪立案。针对标书更改的问题,因涉及到招标单位,校党委决定委托律师起诉,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

4. 关于“新校区二期监控系统工程项目,被质疑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设定具有唯一性、还须兼容学校之前已采购安装的监控设备,涉嫌排斥竞争,有意让预定公司中标,被质疑有意让预定公司中标” 的问题。

校纪委在省委教育纪工委2015年指导我校调查初步结论的基础上,已再次请求省教育纪工委指导,对信访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待有新的线索再启动调查。同时,针对问题症结,督促职能部门完善规章制度,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5. 关于“2013年新校区健身广场、八卦广场、网球场、实验楼、活动中心、下沉式广场等绿化项目,都是校内招标方式,每次仅有三家公司参与,参与投标的三家制作的项目报价清单、表格样式、纸张几乎一致,涉嫌是单一投标人围标”的问题。

(1)2013年我校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陆续交付使用,又恰逢文明学校评估中期检查,配套的绿化工程须马上建设。因时间紧、任务重,这几个项目采取了校内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疏忽了是否存在围标的可能,没有对三家报价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报价清单、表格样式、纸张等是否相同进行严格审查,对一些细节问题疏于管理,要求校纪委跟踪了解,责成校国资办说明情况并加强管理。(2)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认真执行学校《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申报、审批、组织全过程管理。

6. 关于“许多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多年未决算”的问题。

学校专门向财政厅评审中心沟通,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决算审核进度,一期和二期工程部分已出具竣工决算报告,还有一些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校党委要求基建办与财务处及时补充相关内业资料与财务数据,促进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程尽快顺利完成。

7. 关于“新校区一期实验楼群、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中标价4049.58万元,决算价为4597.19万元;新校区一期实验楼群、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与签订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新校区一期实验楼群、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施工项目,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人工费等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干制,却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多支付人工费等费用200多万元”等问题。

(1)经了解,新校区一期实验楼群、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施工项目造价增加的原因:一是工程量清单核对增加造价16.3473万元;二是政策性调价增加造价203.851万元;三是市场因素调节增加造价265.4209万元;四是变更、签证增加造价71.684万元。通过深入剖析造价增加原因,基建办、造价编制单位存在政策把握与市场影响因素估计不足,导致造价增加幅度较大。今后将加强基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对工作失职将进行追责。(2)在核实多支付人工等费用200多万元问题有关情况后,校党委要求基建办加强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完整性;同时要求基建办对每个工程项目结束后,提交一份完整工程项目分析报告,详细分析概算、控制价、中标价、合同价、增加或变更情况以及相关依据。

8. 关于“新校区工程质量较差,教职工意见大;新校区学生公寓1-5#楼、教学楼1-3#楼、行政楼等建筑,普遍出现楼层墙壁掉灰、外墙渗水、管道漏水、瓷砖空鼓、地面塌陷等问题;开水器总共53台,最多一次报修38台,不能及时维修;采购9部电梯,有3部主板已损坏不能使用,5部电梯上锁不敢使用”等问题。

(1)对2012年以来学校竣工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属于保修期内的,通知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整改,维修费用由预留保修费中列支;原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到位的,由基建办统一组织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预留保修费中列支。超过保修期的,由后勤处按照学校报修程序,即报即改。

(2)切实提升后勤服务水平,所有开水器已修复到位。搭建学生、老师、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售后人员联动机制,开展“后勤服务评价”等活动,购买一批“开水器滤蕊”备用,今后开水器采购在合同签订时增加售后服务响应约束条款,确保售后服务到位,同时进行严肃问责。

(3)切实完成电梯修复任务,现9台电梯均已具备正常使用功能。校党委责成学校有关部门尽快与电梯售后服务部门签订《电梯维修维护协议》,办理准予使用手续投入使用。今后,学校每年将对电梯做定期检测与养护,确保电梯正常运行。校纪委就使用、交接管理不到位进行调查问责。

9.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严;公务用车支出金额仍然较高,减少幅度较小;涉嫌用公款给私车加油;存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现象”等问题。

(1)压缩公务用车预算,2017年公务用车预算费用由原来68万元压缩为50万元,制定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严格预算执行,强调对无预算、超预算项目不得列支。(2)对公车使用情况、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定期公示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3)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加强车辆使用、保养维修、油耗等管理,明确“一车一卡”、用车审批、里程控制、违规处理等相关规定。(4)认定后勤处《关于采购人员用油补助》不合规,予以取消;公款报销私车费用系保卫科临时处理或协调新校区校园安全保卫事务所发生的私车费用,责成后勤处和保卫处今后统筹安排人员,相关人员只能搭乘学校班车,不得再列支私车报销行为。

10.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接待、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1)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强化公务接待红线意识,加强“三公”经费核算,真正做到厉行节约。(2)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做到接待方案、餐费单和财务账目三项必须相符,将“三公”经费列入年度审计监督内容,单独发表审计意见。(3)规范会议费报销行为,清退不合规的会议费支出。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继续教育部召开年会额外支出会务费5500元的问题,要求继续教育部限期整改,现已按规定予以清退;同时,修订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明确会议费类型、审批权限、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报销要求等相关内容。要求继续教育部负责人在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反思,继续教育部全体人员加强财务相关规定学习。

11. 关于“学校领导涉嫌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

(1)清退涉嫌违规领取补贴,现任5位校领导已按规定退还。(2)以此为戒,切实做到“不贰过”。校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思想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挖根源,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做深刻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对学校补贴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津补贴予以取消,依法依规制定标准,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4)制定学校《培训专家费和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管理办法》。

(四)群众纪律方面

1. 关于“学校总部远离新校区,脱离一线的教学管理,学校领导到新校区带班的工作制度不落实,管理薄弱老师学生意见较大”的问题。

(1)努力实现学校管理重心向新校区转移,校领导带头到连江校区办公,严格执行校党委关于到新校区办公一周不少于3天决定。(2)在原有校领导带班制度下,坚持巡视组提出的校领导轮流到连江校区晚值班制度。(3)努力改善连江校区的行政值班室、教师休息室等工作条件。(4)校领导加强与中层干部、教授、青年教师、科研人员、一线员工谈心,围绕学校规划、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问题深入探讨,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与意见,促进学校各项决策更加科学。(5)严格落实校领导联系点、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听课、校领导巡考等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老师们解决实际问题。调整教职工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的待遇,修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国内进修暂行管理办法》《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校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师们的意见建议,2016年增加一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为教师服务,解决教师实际问题。(6)开展学生评价教师、教师评价教师、教师评价学生的三位一体的互评体系,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2. 关于“校领导班子成员平时工作不深入,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的问题。

(1)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违反群众纪律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师生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由校纪委进行问责。(2)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拓展师生问题反映渠道,切实解决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发挥学生自律委员会作用,由他们定期对学校保障服务不足方面提供书面反馈材料,直接送校领导,推动有关部门努力改进巡视组指出的“推诿扯皮”问题。(3)校领导经常开展与学生座谈及走访学生宿舍活动,听取学生对教学、后勤保障、校园环境及校园安全等有关情况的意见建议,向同学们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创新创业政策,及时了解、实实在在地帮助学生解决困难问题。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校党委负责同志利用晚值班时间,走访学生宿舍44间。(4)通过开展师生、行政人员评价后勤保障、校园安全、食堂满意度、物业管理满意度等活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构建有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提升学校行政队伍的保障能力。

( 五)工作纪律方面

1. 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党的意识有所淡化”的问题。

(1)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落实好党委理论中心组、支部学习以及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等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2)严明规矩,促进规范。制定我校《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3)认真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强化《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的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

2. 关于“学校主要领导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解把握不够;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行使决策权的现象,如以党政联席会来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党员吸收、确定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等有关事项”的问题。

(1)校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领会落实好这一党领导高校的根本制度的重要性,统一班子思想认识。(2)修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清晰划分职权,进一步明确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过程中的 “决策清单”,即“哪些问题需要上党委员研究”、“哪些问题需要上校长办公会研究”,做到按规矩按制度办。(3)加强党政班子团结和沟通,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把坚持原则和维护团结统一起来,提升决策能力和水平。

3 . 关于“学校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1)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2)认真落实《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培训、发展对象培训,认真学习掌握“三会一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党的基本知识,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3)落实校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两个基层单位,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及时指导支部活动,带头示范讲党课,以上率下,推进“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4)增强总支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做到认真履职。(5)进一步细化时间要求、明确有关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结合学习省优秀共产党员、我校教授陈斌先进事迹,提高“三会一课”、支部学习的实效。

4. 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力度不够;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1)校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凝聚落实主体责任的共识和合力。(2)校党委会专题研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党委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压力传导的工作机制。(3)签订四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各系部、处(室)党政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责任书不搞千篇一律,而是尽可能体现不同部门和系部工作职责特点,增强了可操作性,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和“一岗双责”的落实。(4)建章立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校党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和《建立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党委会定期、及时、经常地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对基层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5)严把廉政风险重要关口,加强内部通报和警示教育制度。通过查找分析基建、招生、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校内审计督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项目审计;加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一次全校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活动,并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考试,组织全校中层干部到榕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明确今后对已处理、结案的问题,都要由校纪委在全校范围或本单位进行通报。开展巡视工作以来,校党委负责同志共进行诫勉谈话3次3人次、批评教育谈话1人次、对校领导和中层廉政谈话4次6人次。

5. 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突出‘主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调整纪委书记分工。校党委会决定,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党政办、安全保卫处和外事工作。免去纪委书记兼任的所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20个职务。(2)纪检监察干部退出与“主业”无关的一切机构和各类临时工作小组。校党委会决定,纪委书记、副书记及纪检干部,今后不得参与基建、物资采购、人事招聘、职称评定、招生等工作,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努力提高监督能力,把“主业”抓好抓实。免去校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全体同志兼任的所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职务。(3)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程序,加强对学校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校各重点岗位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

6. 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监督能力不强”的问题。

(1)加强学习,提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整改期间,校纪委书记每周2次召集监察审计处中层干部分析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并对线索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同时,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文件,提升理论水平;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有3名同志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审计和省纪委举办的办案培训班。(2)校纪委制定《践行“四种形态”实施细则》,把握“四种形态”,查办违纪案件以提升纪律审查水平。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学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并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分类处理。(3)对巡视组提出的纪委办理“新校区监控系统招标问题”、“继续教育部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学校平台牟取私利”,校纪委除了再次请求省教育纪工委指导外,还向党委会做专题汇报工作思路,已按校党委要求,在2015年指导我校调查初步结论的基础上,再对信访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7. 关于“纠正问题的力度也不够,追责问责不力”的问题。

(1)加大问责力度。整改以来校纪委共召开14次会议,对2012年以来的案件重新分析,特别是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工程招标项目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核查,发现线索该立案的立案,已经查实及时问责处理,2016年以来,校纪委已进行谈话教育4次15人次,约谈13次19人次,函询7人,共立案3起,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 8人,通报批评3人,组织处理6人。(2)及时完成巡视组移交学校15个问题线索的处置。 省属高校巡视二组移交我校问题线索15件,均已完成核查工作,通过函询谈话办结4件,通过初核办结10件,交由职能部门办理1件,对“新闻系违规使用设备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新闻传播系主任和书记。

8. 关于“纪委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补充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法》《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工作规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基建、修缮、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结算及竣工决算送审细则》《2016年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项巡查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9. 关于“重要项目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设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重要项目管理有漏洞”,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成立专门小组对2012年以来的基建工程项目、修缮项目进行重新核查,重点审查尚未决算的16个项目和超概算的项目。(2)针对 “设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充实和完善资产的入库登记、清查盘点、设备的维护管理等制度;对学校所有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设备唯一产品序列号进行登记;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处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3)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推进项目有效管理。

10. 关于“设备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修订学校《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规则》《设备报废、报失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11 .关于“学校从2007年至今都未对设备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教学仪器、科研设备由各系自行管理”的问题。

(1)成立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校长主持召开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国资办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全面开展部门自查,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福州五缘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对我校本次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通过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等阶段并最终形成本次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目前,已基本完成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做到账账、账务相符。(2)建立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与共享。(3)明确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经济责任约定书》,明确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对本系(部)、处室所管理资产的完整性、有效性负总责。

12. 关于“后勤处在设备入库时没有对设备唯一产品序列号进行登记,仅仅登记设备名称和型号;存在设备入库后被替换、以次充好、以旧换新的可能”的问题。

2016年5月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完善资产信息登记。9月30日前已完成设备唯一产品序列号进行登记,努力避免设备入库后被替换、以次充好、以旧换新。

13. 关于“有些设备报废后没有移交后勤处,后勤处没有及时处置报废设备,导致报废设备压仓;2014、2015年台风导致一批设备损坏并报废,至今没有移交,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的问题。

(1)针对“有些设备报废后没有移交后勤处,后勤处没有及时处置报废设备,导致报废设备压仓”问题,经资产清查小组核实后,压仓的报废设备(电脑、电视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约228.07万元;办公座椅、柜子、课桌等固定资产为约为6.45万元),合计234.52万元,已于9月30日前由国资办统一登记入库,并按照学校《仪器设备报废(损)、报失及处置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予以报废。(2)针对“2014、2015年台风导致一批设备损坏并报废,至今没有移交,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已根据使用部门的报废申请单,与受损部门进行核实核查,并将这些受损待报废设备及时造册入库,并按照《仪器设备报废(损)、报失及处置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予以报废。

14. 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劳务费发放不规范;劳务费支出大多未直接打入个人账户,而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存在1人代签多人劳务费现象”的问题。

(1)科研项目负责人已按规定清退报销的酒623元、礼品1512元。(2)修订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劳务费开支比例以及发放方式等;同时,加强对科研人员填报预算、报销经费的指导,印发《科研经费预算填写说明》。(3)规范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方式,制定《关于规范人员经费、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今后人员经费、劳务费一律不得采用现金方式发放。

15. 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修订《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选派原则、审批程序和权限。(2)坚持因事定人,选派的出国(境)人员身份要和出国(境)任务相符,不得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任务。(3)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联合下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相关规定。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校纪委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5件信访举报材料,全部建册立档,严格按照“立案、初核、谈话函询、了结”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加大调查核实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已对2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3人,其中,立案3起5人,初核11件13人,谈话函询7人,组织处理6人。

校纪委对学生宿舍楼开水器维修不及时、多支付维修费用、工作交接不细致等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原后勤管理处处长郭海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后勤管理处处长张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李晓佳、李其山通报批评;对校人事处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人事档案传递没有跟踪落实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直接责任人应永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直接责任人陈瑞珠行政警告处分、调整工作岗位,对人事处负责人范建生追究领导责任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对科研处负责人曾慧萍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和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校党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一)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经常。 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落实巡视整改和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改进工作,进一步固本强基、凝神聚气,为学校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在下一步落实巡视整改中,党委书记要进一步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支持和推动“四转一强”,领导和支持校纪委落实监管责任,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得更扎实,进一步形成震慑。对于巡视过后,仍没有整改到位,或又出现反复的问题和情况,要实施责任追究。

(三)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规定的整改时限紧抓不放,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正在整改中且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对于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整改的,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进度;对于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通过着力完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基建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真正地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把制度约束硬起来,定期督查执行情况,确保现有制度得到真正有力执行。下一段拟举办一期制度建设培训班,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关键处室全体人员参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721030  ;邮政信箱: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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