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1.12.2016  15:43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9日至3月18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对福建医科大学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8月19日上午,校党委书记张天明第一时间就主持召开了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10月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通过逐级推动,传导压力,切实增强了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张天明任组长,校长陈元仲、纪委书记柯瑞清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明确了整改工作由学校党委负总责,校党委书记张天明为第一责任人,校长陈元仲对整改涉及行政工作负责,其他校领导分工负责。建立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校领导带头,党办校办组织协调,纪委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部门)配合落实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2016年2月接受巡视以来,先后共召开与巡视整改工作相关的会议38次,包括13次党委常委会、10次校长办公会、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教代会、2次整改推进会议、5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班子成员分别召开各自分管领域整改专题会议近40场。

(三)理清思路,形成方案。确立了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结合,与推进党建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相结合的“四结合”指导思想。8月25日,学校党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逐条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关于对福建医科大学党委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将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为43个具体整改项目,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完整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

(四)强化督导,扎实推进。校党委书记张天明“既挂帅,又出征”,亲自协调整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对整改任务较重的相关单位亲自谈话、部署,提出详细要求。张天明书记、陈元仲校长在会议上多次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抓严抓细抓实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多场专题会议,带头细化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校纪委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落实整改任务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主要是:对学校发展大方向上把握不力,对附属医院监管不到位。

(1)针对“学校发展大方向上把握不力”问题。紧紧围绕国家建设“双一流”大学和福建省支持我校进入国内同类高校一流行列的战略目标,坚持和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严格按照《福建医科大学章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要求,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每学期1次的校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重点讨论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规划、重要项目、重要事项,强化党委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规范全校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科技工作会议、师资队伍建设会议等,贯彻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全局意识,切实增强党委总揽全局、谋大事、把方向的核心作用。

针对“党委研究决定的发展规划中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平台建设、领军队伍建设等重要决策、发展方向,没有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问题。一是加强宏观谋划。2016年4月,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学校《“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10月份召开了全校科技工作会议,对“十三五”期间学校科技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在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上,出台学校《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准备12月份召开全校师资工作会议,对“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总体安排。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修订完善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指导二级单位制定中长期引人育人目标,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十三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见实效。二是着力加强规划执行的中期检查,总结分析“十二五”规划没有完全落实的原因,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更加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建立了“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强化成果验收和绩效考核,创新经费支持方式,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

针对“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没有一抓到底”问题。2015年10月中下旬,根据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办学定位,学校决定重新启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先后召开6场座谈会,形成《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同年11月10日,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后,决定将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学校综合改革中,从继续推进机关改革、进一步推进学院管理改革、完善学院办学经费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研奖励办法、探讨科学合理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实施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学年绩效考评等7个方面进行系统思考,统筹推进。目前已制定、修订完成学校《教学工作业绩奖励实施办法》《科研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人才引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学院办学经费分配与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等,并与各学院(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持续、深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近期学校党委将再次召开务虚会,专题讨论对二级学院管理事项的“收放权”问题,提高二级学院的工作积极性。

(2)针对“对附属医院监管不到位问题,对附属医院‘三重一大’等事项监管缺失” 问题。学校常委会已研究制定《加强直属附属医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加强医疗事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干部与人事管理、党的建设、重大事项报批报告等多个方面,对医院的工作进行规范,切实履行学校对附属医院的监督与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管理,促进医院的稳定与发展。

 

2.关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主要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对违纪违规问题追责乏力;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校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时通报上级关于党员干部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全校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就“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存在漏报情况”问题。学校党委切实重视做好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及时印发了《关于严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位处级干部仔细阅览并签字,做好再教育再提醒工作,对常见易错易漏点作重点辅导说明。给予个人有关事项存在重大漏报的6位处级干部诫勉谈话处理,并在校内进行通报,1位拟提任副处级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存在不实行为,取消任职资格,让全校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反省。

(2)针对“对违纪违规问题追责乏力。近年来,陆续发生几起违纪违规问题,未严肃查处”问题。学校党委、纪委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把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出台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办法》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校对未经审批擅自持因私护照出国或变更出国时间与目的地的5名处级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给予沈建箴、李凌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椿、王少元行政警告处分,给予1人诫勉谈话。对福怡招标公司违规以办公费用名义套取现金及购物卡共计73.21万元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及工作奖励,对公司负责人给予免职。对医技学院违规套取公款用于职工旅游活动,给予直接责任人宋文芳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主要是思想政治课教师配备不足以及学生数较多的学院未配齐分管学生的副书记问题。学校党委认真分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大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和思政队伍建设。

就“未依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要求,按学生数比例配备思想政治课教师”问题。截止2016年9月,学校已从辅导员队伍中调剂补充3人和新招聘人员中确定1人充实思政教师队伍。下一步,学校将通过引进学科带头人、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相关专业毕业生、校内调剂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政课专任教师队伍建设。

就“一些学生数较多的学院未配备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问题。已为学生人数较多的临床医学部、研究生院配备2名专职党委副书记,专门分管学生工作。下一步,学校党委将为学生数超1000人以上的学院配备党委副书记,争取半年内配齐。

(4)针对“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附属医院纪委书记由其他领导兼任,纪检队伍力量薄弱”问题。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着力从健全校院两级纪委内设科室设置、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充实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规范纪检监察双重领导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等方面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加强纪委监察组织体系建设,在纪委办监审处增设副处级纪检员1名,增加纪检监察人员编制2名。学校党委将建立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协调重大问题。

就“附属医院纪委书记由临床医生担任,有的由党委副书记兼职,纪检队伍力量薄弱影响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问题。学校党委决定在所有附属医院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不再兼任科(室)主任,专职从事党建和纪律监督工作,各附属医院一般应设立独立的纪检监察审计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纪检监察干部,保持执纪监督的相对独立性,落实“人员专职化、教育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要求,着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3.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坚决

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校党委学习贯彻执行不到位,没有做到令行禁止,对下级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少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问题。

学校党委深刻反省,查找问题原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堵住漏洞,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学校统一收集汇总了中央、省有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17项制度规定形成汇编,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印发各单位、部门,进一步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全校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出台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抽查。教师节前夕,印发了《关于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从教工作的通知》,重申了纪律要求。国庆期间校纪委组织开展了以加强公车管理为重点的“1+X”专项督查。

  学校党委对在组织校工会2013年、2014年暑期教职员工疗休养中把关不严的校工会专职副主席进行诫勉谈话。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的审批,明令禁止以任何名义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格执行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报销审核。

(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谋划统筹不够到位问题

主要是:干部配备与工作需要相脱节;干部兼职过多;班子建设和学科发展脱节。

学校党委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梳理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严格兼职干部管理,按照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合理配备使用干部。

(1)针对“干部配备与工作需要相脱节,附属第三医院建设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学校党委决定撤销附属第三医院筹建办,成立附属第三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党委,参照省卫计委下属省立医院金山分院做法,将附属第三医院依托附属协和医院按分院形式融合管理,通过交流、调整和免职方式,为附属第三医院领导班子配备正处1名、副处3名,健全了领导班子。

(2)针对“干部兼职过多,处级干部中附属医院提拔兼职人数较多,比例较高”问题。近期出台学校《处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考核方式加强全校处级干部管理。突出兼职干部在岗履职考勤和年度、任期考核,规范兼职干部管理。从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有利于个人能力发挥、人岗相适原则出发选任兼职干部,严格控制附属医院干部到校本部兼职处级干部数量。对现有的兼职干部,已通过免职、调整、融合管理等方式将学校兼职干部数量由15人减少到6人,剩余的6人任职岗位均是与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密切关联的二级教学单位。

(3)针对“班子建设和学科发展脱节,护理学院领导班子没有梯队,脱节明显”问题。学校党委通过聘任和提任方式加强了护理学院班子建设。2016年3月,已聘任省立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红为护理学院院长。2016年9月,从护理学院选拔了1名40岁以下的博士、副教授任护理学院副院长。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主要是:在省委编办尚未核准新机构、增核处级领导职数情况下,采取‘校聘’的违规做法。

学校党委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针对“在省委编办尚未核准新机构、增核处级领导职数情况下,采取‘校聘’的违规做法”问题。学校党委将严格执行省编办有关机构、干部职数的规定,认真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11月底前出台学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程序。编制《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险防范流程图》,切实规避选人用人风险。严格落实干部选拔全程记实制度,实现选人用人全流程管理和控制。

3.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主要是:部分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擅自设置机构。

学校党委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仔细查找问题原因,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进一步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对“三超两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化整改。

(1)针对部分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通过融合管理、调整、免职等方式消化整改4所附属医院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

对附属协和医院超职数配备副处级干部4名,采取免去兼职1人、调整2人到附属第三医院任职、2016年12月到龄免职1人等方式进行整改。

对附属第一医院超职数配备副处级干部3名,采取免职1人、2017年3月到龄免职1人、向省委编办申请重新核定领导职数1名等方式进行整改。根据2010年省卫生厅《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整合方案的通知》:“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成建制划入附属第一医院,由省委编办核定的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同时划入附属第一医院”。2014年,省委编办核定我校附属医院领导职数时,未核定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领导职数。

对附属第二医院超职数配备副处级干部4名,采取调整到学校校本部任职3人、向省委编办申请增加处级干部职数1名等方式进行整改。与同等规模的省级同类医院相比,附属第二医院处级干部职数少1名。

对附属口腔医院超职数配备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1名,采取免去兼职1人、待有合适岗位后适时调整1人的方式进行整改。

(2)针对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问题。学校党委将附属第一医院超机构规格提拔的1名干部于2017年上半年前、口腔医学院超机构规格提拔的1名干部于2016年底前,通过调整方式进行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杜绝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

  (3)针对“超审批权限擅自设置机构。违规设置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办公室等6个处级机构,并配备8名处级干部。2015年12月学校整改后,目前实验动物中心尚未获批。”问题。学校已全部完成6个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整改工作,所涉及到8名处级干部全部通过调整岗位方式重新任职。学校党委决定,2016年底前,实验动物中心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代管,现任实验动物中心主任调离。

(三)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部分对外合作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主要是:附一体检中心对外合作项目;福建省台胞医疗服务中心项目;重大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项目;附一医院保安与车辆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1)针对“附一体检中心对外合作项目”问题。一是附属第一医院已向合作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所有体检业务在2016年10月16日前移交。终止合同后,附属第一医院将收回体检中心,自行管理和运营。二是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2)针对“福建省台胞医疗服务中心项目”问题。一是附属第一医院已向合作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台胞中心的门诊业务,撤回附属第一医院所有专家。对住院患者实行“只出不进”,直至最后一位患者出院后,该病房自然停止运行。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工作。由于附属第一医院的生殖服务中心依托福建省台胞医疗服务中心进行建设,该中心前期运行过程中已储存了大量的生殖胚胎,若处置不当,将会引发一系列法律与伦理问题,由学校和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专门整改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处理善后工作。

(3)针对“重大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项目”问题。

就“附属第一医院向上海之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直线加速器”问题。附属第一医院2014年10月7日已与上海医学之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终止租赁合同。

就“附属协和医院租赁头部伽玛刀项目” 问题。附属协和医院已停止该合作项目,正与合作方(深圳傲华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处理善后相关事宜。

(4)针对“附一医院保安与车辆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问题。2016年3月,附属第一医院保安与车辆一体化服务项目已通过正规招标代理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2.关于大宗设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主要是:招标代理机构集中,为招标单位与代理机构串通提供方便;编制招标文件具有倾向性,存在明招暗定的嫌疑;大宗设备供货商比较集中。

学校出台了《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选择使用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的通知》《关于加强大型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技术指标审核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管理,强化对大宗设备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的防控。

(1)针对“招标代理机构集中,为招标单位与代理机构串通提供方便”问题。一是增加代理机构。2015年4月,学校已通过比选增补了10家代理机构。2016年4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集中比选工作的通知》规定,通过抽签方式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集中比选结果中,选取15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已由原来5家增加至15家。二是完善制度。出台了学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技术指标审核管理的通知》,规范招标代理工作。三是建立代理机构评价机制。制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进行全面评价,对不合格的将终止其代理资格。

(2)针对“编制招标文件具有倾向性,存在明招暗定的嫌疑” 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出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二是严格招标文件编制审核。明确要求各申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购仪器设备的型号、参数、质量等技术指标需求,经申购单位领导审核确认符合公开招标要求,无歧视性、倾向性条款等内容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再次经申购单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或附属医院设备采购部门)分别审核确认后,由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报送省采购办审批,通过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告发布,进入招投标程序。

(3)针对“大宗设备供货商比较集中”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管理办法》,学校加强了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核把关工作。二是建立学校申购单位评标代表推荐审核制度。杜绝采购单位评标代表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现象出现,保证评标过程公正。三是强化采购过程监督。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开标前二小时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督促评审专家做好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防止出现串标行为。做好评审过程的监督,督促评审专家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确保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四是加强事后监督。做好招标后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串标等违反招投标行为的,及时向省采购办反馈相关信息。

(4)针对“附属医院医用耗材采购、药品采购存在明显廉政风险,医生收取药商回扣、收取病人红包也有所反映”问题。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和纪律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对医务人员宣讲卫生行业“九不准”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增强医务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医用耗材采购、药品采购领域潜在风险的监督,对医用耗材采购、药品采购进行严格监管。三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将收取红包、回扣等廉政问题与医护人员年终考核、职称聘任、职务晋升等方面进一步挂钩,对行风建设和廉洁行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主要是:公款旅游问题仍然存在;公费出国次数偏多;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题;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及礼品。

学校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1)针对“公款旅游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强教育。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入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二是责令退赔。针对2013年8月基础医学院一行10人以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为由赴江西庐山旅游问题,已责令参加活动的人员退缴了活动费用13820元。针对2013年7月,医技学院以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的名义组织教职工到武夷山旅游问题,已于2014年12月责令参加活动的人员退缴了活动费用14842元。三是追究责任。对基础医学院一行10人以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为由赴江西庐山旅游问题,已对基础医学院的时任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0名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医技学院以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的名义组织教职工到武夷山旅游问题,给予宋文芳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公费出国次数偏多。经费虽有递减,但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访问考察居多,并存在同一目的地重复考察访问,个别领导出国次数过频繁”等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出台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工作。出台学校《关于完善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因公出国管理限量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计划的编制、申报、预算的审批、事前事后公示的管理,规范学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同时,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施区别管理,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每年对全校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总结检查。

(3)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题”和“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及礼品”问题。

一是重申纪律要求。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校以文件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暂行)》《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公务接待,严肃接待纪律,严禁铺张浪费。进一步重申对提供报销凭证不齐全的一律不予以报销。对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无公函、邀请函的公务活动或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费开支符合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务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出台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开展清退处理。对巡视反馈的涉及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茶、礼品等费用全额清退,共清退55829.2元,上缴学校。

  (四)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部分学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进一步重视加强学生服务工作,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性加强学生奖贷助管理工作。修订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细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切实把学生政策落实到位。

针对历年滚存学生奖贷助基金结余较多问题。一是扩大学费减免覆盖面。提高减免额度标准,加大对部分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学生的资助力度,给予全额学费减免。二是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确保助学岗位只增不减,适当提高薪酬标准,对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励。三是增设优秀奖学金,在原有奖学金评选项目的基础上,增设优秀学生访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升学奖学金等奖学项目。

2.关于个别基建项目缺乏统筹,造成较大浪费问题

一是完善基建相关制度。出台了学校《基建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修订了《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修缮工程项目审核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基建项目监管。二是实行项目库建设制度。制定出台学校《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对项目申报、论证、建设、验收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

针对“2015年,将建好的部分实验室重新装修,用于CART实验室等科研平台,造成搬迁、改造等资金浪费150多万元”问题。一是认真核实CART实验室装修项目。2015年,学校对部分普通教学实验室进行使用功能调整作为科研实验室,包括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等科研平台,并按普通实验室标准进行了装修,后来学校决定把CART实验室也放进去,按照CART实验室的标准要求重新进行了装修, CART实验室装修改造费用为23.5万元。学校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要求,今后杜绝重复建设,防止不必要浪费。二是加强基建项目的统筹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行使建库与管理工作职能,成立校内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各单位申请基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三是加强基建项目过程管理和监督。重新梳理规范了学校《项目库申请书》《维修改造申请表》《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签证单》《经费支出审批表》和《装修修缮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等工作流程,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

3.关于对学校老干部关心不够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相关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利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余热。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状况,了解老干部各方面的需求,努力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

针对“原医学院老校区70年代建设的预制板结构宿舍楼已经鉴定为危房,大部分住退休老教师,改造问题迟迟不能推进”问题。台江校区旧房改造工作由于政策上不允许学校自行改造,必须依靠当地政府才能解决。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已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积极推动旧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旧改。积极向福州市政府、台江区政府反映,积极争取将旧改项目列入台江区的旧改计划。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学校旧房改造工作小组成员,要求旧改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台江区政府做好旧改前期有关工作,加大与福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做到向老干部、老同志通报台江校区旧改工作进展情况。9月7日,学校和台江区分管领导召开台江校区旧改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台江区政府分管领导表态将大力支持旧改工作,并口头同意将台江校区旧房改造列入台江区旧改计划当中。学校将持续跟踪落实,争取尽早将该计划能够落到实处。

(五)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执行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吴歌昂、张军案件暴露学校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对此,学校党委未深入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也未开展警示教育,甚至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倒查追究责任”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学校纪委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近年来查处的5起涉及我校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对包括吴歌昂、张军在内的15名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作了通报。学校各单位(部门)结合吴歌昂、张军案件等,开展了警示教育,以案代训、以案释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吴歌昂、张军案件涉及的人员进行倒查追究责任,函询护理学院,给予时任护理学院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时任财务处处长诫勉谈话。

三是强化纪律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一准则两条例”等,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廉洁行医、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严守纪律红线。

2.关于纪委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近四年来,没有依纪依规立案查处过党政纪案件,对调查、检查中发现和其他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没有严格依照程序认真办理”问题。一是加强剖析反省。学校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剖析,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反思反省,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要求的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克服畏难和懈怠情绪,切实提升执纪监督水平。二是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以来,立案1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给予7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6人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处级干部和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函询,对14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0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2015年6月,协和医院7名医生接受药商资助私自出国,仅以出国未报告批评教育了结”问题。已对违规接受药企(或第三方机构)资助出国参加学术会议的附属协和医院7名主任医师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给予付丹晖、李健、郑正津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战榕、李乃农、林艳娟、许贞书等4人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7人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出国费用,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1位同志诫勉谈话。

针对“2012年以来,校纪委共受理信访件100多件(含上级转办),对办信结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学校纪委出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程》《纪检监察信访与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和严肃核查。坚持把程序合法性贯穿于线索排查、初步核实、立案调查、证据收集、案件审理和党政纪处分等案件查办全过程。

3.关于公房、临街店面等国有资产出租存在违规问题

主要是:台江校区鹤龄楼及一层用房合作;荷塘路1-4号及1-16间店面出租;原电控厂旧厂房2楼、3楼出租。

学校组织开展了出租项目及房租缴交情况专项清查,对全校资产出租出借(合作)项目和租金缴交情况进行了清理,通过清查收回房租等款项402万元。

针对“台江校区鹤龄楼及一层用房合作”问题。学校已向合作方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并委托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合作方投入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将依法依规与承租方解除合同,2017年上半年前收回房产或重新招租。

针对“荷塘路1-4号及1-16间店面出租”问题。学校决定终止出租合同,收回店面或重新招租。学校已向承租方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已采取断电措施,将依法依规处理善后事宜,力争2017年春节前收回店面。

针对“原电控厂旧厂房2楼、3楼出租”问题。学校决定终止出租合同,重新进场招租。目前,学校已与承租方安毕迅(福州)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并委托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租底价评估。今年9月29日,学校已将该房屋重新招租事项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4.关于科研经费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主要是:以虚假业务套取科研经费;“以拨代支”问题较为严重;科研采购廉政风险大问题;项目支出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资金经营管理监督不力。

学校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科研经费和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强对经费支出范围和审批报销流程的审核把关,落实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和使用责任。根据国家、省新出台的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制度,织密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笼子”,确保经费支出依法、合规、安全。二是加强学习与教育。组织学校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宣传教育,重申财经纪律,促进科研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夯实经费审批和支付审核把关的基础。建立财务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机制和不定期轮训机制,促使财务人员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强化职业道德规范,为经费管理依法合规安全提供保障。

(1)针对“以虚假业务套取科研经费”问题。

严格执行学校《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就“基于社区的老年人健康服务支撑平台与示范应用’项目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已给予该课题负责人李跃平党内警告处分,并于2015年1月责令其退缴了报销的差旅费1.67万元。

就“购买紫金梅菜笋丝、老干妈香辣菜等报销”问题。经查,2013年10月17日,学校新药安全评价中心邀请2位北京专家进行试运行阶段性考证,购买紫金梅菜笋丝、老干妈香辣菜等食品677.2元。已于2014年1月责令新药安全评价中心负责人退缴相关费用。

(2)针对“‘以拨代支’问题较为严重”问题。

就“项目‘艾滋病与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在设备尚未采购的情况下,将转到医大设备处的3.8万元直接列入支出”问题。学校已改进结算办法,决定自2016年起,设备采购均采用先调拨,验收合格后返还经费指标,再列入支出。

就“项目‘NMP B23在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耐药中作用的研究’在尚未发生检测业务时就支付给上海智诺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技术服务费15万元”问题。经查,2014年11月,项目组与上海智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托方收取委托检测费15万元,签订合同时对检测费支付方式考虑不够周全,造成支付方式不尽合理,目前合同已完成。

  (3)针对“科研采购廉政风险大问题”。

学校认真总结教训,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及科研采购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引导科研人员规范科研行为,增强廉政意识。

就“科研项目的大额实验试剂和技术服务采购均未实行公开招投标”问题。学校已出台了《科研项目对外委托的管理办法(试行)》《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低值易耗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时对科研人员开展相关办法的培训,定期组织抽查,加强对科研项目大额实验试剂和技术服务采购的管理。

就“科研耗材采购、技术服务支出只有发票,未附合同、检测结果等相关材料,验收程序流于形式”问题。严格执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科研耗材采购技术服务支出等验收加强审核把关,开展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的培训,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账情况进行抽查,促使规定执行到位。

就“项目‘PKM参与慢性刺激诱导APOE2转基因鼠抑郁状态的神经环路形成’支付委托动物实验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将科研人员疏忽留存于课题组的“相关动物饲养及行为学测试费的清单明细”作为报销依据附在发票中,并补签了技术服务合同。学校加强对财务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科研经费报销把关审核的业务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4)针对“项目支出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

就“部分项目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且劳务费发放未体现学生年龄、学号及发放起止时间、标准等信息,专家咨询费发放缺少专家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等信息”问题。学校出台了《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劳务费和加班补贴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等,明确规范人员经费发放形式、发放依据,以及各项劳务费、加班费发放依据、发放标准。规定劳务费和加班费报账时应提供发放对象的姓名、职务或职称、工作单位、工号、银行卡号、发放项目、发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就“课题‘用于肿瘤标志物检测的多通道纳米生物传感器的研究开发’,在研究中后期一次性派出16人(含部分非课题组成员)参加学术会议,发生差旅费支出4.9万多元,占差旅费预算三分之一”问题。经查实,2014年4月该课题组一次性派出师生16人参加第二届全国电分析化学学术会议,其中,项目组成员7人,非项目组成员2人,学生7人。由于项目负责人审批把关不严,应由其它课题开支的差旅费一并纳入该课题开支,导致一次性发生差旅费偏高,现已调账处理。其中2人属于扩大范围,产生的差旅费7550元已全部退缴。

(5)针对“资金经营管理监督不力”问题。学校从中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已责成资产经营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和投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经营管理监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合作与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修订《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工作制度》等,加强投资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经营管理监管力度。

  就“截止2015年12月,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收未收款项达325万元,其中2001年以前挂账193万元且无具体挂账单位或个人借款清单”问题。已理清挂账的具体单位和个人。应收未收款项325万元,其中106万元已按财务相关规定清理冲账;资产经营公司借给学校100万元周转金已收回;资产经营公司借给科技开发公司18.9万元,由于科技开发公司已处于停业状态,待清产注销后由学校处置其债权债务;借给福建华氏康源有限公司100万元形成坏账,已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组将巡视中发现的6个问题线索移交我校纪委。对此,我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学校专门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强调要把落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的处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优先办理。校纪委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目前6个问题线索已经办结,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6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给予诫勉谈话5人,免职1人,批评教育10人。一是附属医院7名主任医师,接受医药企业或第三方赞助,持个人因私护照赴国外参加学术会议问题。给予付丹晖、李健、郑正津等3名主任医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战榕、李乃农、林艳娟、许贞书等4名主任医师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出国费用;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1位同志诫勉谈话。二是5名处级干部未经审批擅自出国或变更出国目的地的问题。给予沈建箴、李凌锋等2名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椿、王少元等2名处级干部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对基础医学院一行10人以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为由赴江西庐山旅游问题,已对基础医学院的时任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0名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参加活动的人员退缴了活动费用。四是报销科研经费不实、用报销汽油发票方式列支经费问题。给予课题负责人李跃平党内警告处分。五是对在组织校工会2013年、2014年暑期教职员工疗休养中把关不严的校工会专职副主席进行诫勉谈话。六是对福怡招标公司违规以办公费用名义套取现金及购物卡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及工作奖励,对公司负责人给予免职。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学校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放大巡视工作效应,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努力把整改工作转化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医科大学的强大动力。

一是继续深化整改,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继续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责任与压力,切实落实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等,扎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力支持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各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纪委深化“四转一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吸取有关案件的教训,切实做好案后警示教育和整改工作。以“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推动巡视整改不断深化。

二是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巡视成果。目前,从整改工作进度来看,能立即整改的已经整改完毕,对一些还有善后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将及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善后事项,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敬终如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巩固,防止反弹。注重源头治理,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两手抓,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从问题中吸取教训,从教训中提炼经验,并将经验和教训转化为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将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做到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健全一批制度规范、堵塞一批滋生不正之风漏洞,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以巡视整改的成效切实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22862537;邮政信箱: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5010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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