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办副主任陈勇在省妇联维权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提纲

03.07.2014  11:37

同志们:

      今天,省妇联召开妇联维权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代表们实地参观了福州市鼓楼区军门社区、晋安区前屿村妇联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的经验做法,各设区市妇联和维权项目县的代表同志作了会议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等一下,省妇联王秋梅副主席还要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把妇联工作上升到“关系到团结凝聚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全局高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同样离不开妇联的有效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更是平安福建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细胞工程。去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平安福建”的部署,在“平安家庭”创建中持续丰富内涵、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健全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全省“平安家庭”创建覆盖面达90%以上,有力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更加”:一是创建机制更加健全。省综治委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范围。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办法和考评标准,表彰了300个省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0个创建活动先进社区(村)和50个先进集体,探索对农村平安家庭示范户在推荐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应征入伍和小额信贷资金发放等方面给予优先,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各设区市、各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紧密、履职到位,条抓块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去年底,省妇联委托有关单位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安家庭”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进行专项抽样调查,调查表明,全省“平安家庭”创建“三率”同比提升明显。二是创建载体更加丰富。去年来,省妇联把妇女议事制、信访代理/协理制、帮扶互助制一体运作的维权“三制”纳入平安家庭暨妇女维权工作考核内容,在全省确定了晋安区等20个实施维权“三制”示范县(市、区),建立健全维权“三制”信息平台,全省社区、村维权“三制”覆盖率达80%以上,已经成为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妇女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创新亮点品牌。各级妇联把“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平台,发挥基层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儿童行动、创建流动留守妇女儿童之家、表彰优秀外来女员工、救助流浪儿童、招募爱心妈妈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搭建起集就业扶持、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人文关怀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爱心家园。三是创建实效更加凸显。省妇联与省高院、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委员会”,在漳州市成立了全省第一个以女性名字命名的妇女维权站——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有效彰显了妇联组织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打造和谐社会“细胞工程”方面的独特作用。同时,省妇联主动参与全国人大立法论证和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实践,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矛盾化解等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得到全国妇联、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高度肯定,各级妇联充分借助“两会”建议、提案,运用人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许多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各地妇联抓住“3.8”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与综治、司法行政、新闻媒体等部门资源共享、密切合作,深入开展普法、维权和“平安家庭”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平安意识,营造起“人人学法律、家家创平安”的浓厚氛围。主动借力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微博维权行动”,及时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维权服务,“@闽姐姐”微博成为我省最具影响力的政务微博之一,被人民网评为最亲民的政务微博,成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一面旗帜。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自身业务工作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过程,同时也是单位自身有效履职、体现作为的过程。省妇联和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年来始终坚持把妇联自身工作与综治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平安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省妇联权益部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更为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国优秀行列,作出了自身的独特贡献。日前,省委尤权书记在中央综治委《关于福建省2013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情况的通知》上批示:“成绩来之不易,保持下来更不易,只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别无捷径。”我认为,这也是下阶段妇联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基本方向。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在进一步凝聚创建合力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是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基本遵循,是妇联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妇联组织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部署、去开展。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妇联组织具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是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坚强保证。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平安家庭”牵头单位,要善于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调整工作重点、丰富创建内涵,努力完成好妇联组织的政治责任,履行好自身的基本职能,以自身的作为实效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要依托“平安家庭”创建载体活动,提高协调各方的能力,争取党政资源、协调部门资源、整合自身资源、融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凝聚平安家庭创建合力。各级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综治责任优势,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领导和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措施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推动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配合妇联组织全面落实创建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的网络优势,通过立体化、多层面的组织体系,最广泛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凝聚起来,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基层的落实。

 

二要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今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妇联上报的工作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妇联组织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洪流,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中,与妇联工作联系最紧密的一项就是“创新调解、信访工作机制”。各级妇联要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加快基层妇联组织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步伐,密切与司法行政、政府职能部门、法院协作配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运用多元化手段,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要发挥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多做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平等协商等工作,及时捕捉、及时研判、及时预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隐患。要推广“幸福婚姻讲堂”、110家暴报警点、家事审判庭等经验做法,把依靠群众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灵活运用到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来。要继续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 大力发展以基层妇联干部和巾帼维权志愿者为骨干的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员队伍,依法有序化解因婚姻家庭纠纷而引发的信访问题和重大信访案件。发挥省妇联婚姻家庭指导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构建集宣传、咨询、接访、调解、疏导、救助“多位一体”的社会化信访维权工作新模式。要积极推行“网上接访”,健全妇女维权载体和网络,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福建妇女网、“@闽姐姐”微博、福建省妇联法律服务公益网等平台,不断提升服务妇女群众的水平。

 

三要在丰富创建内涵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建设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这一时代主题,抓好为党的事业服务这个大局,立足为妇女群众服务这个根本,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中体现新的更大作为。要拓展创建领域,依托“家庭建设年”活动,以“四大工程十项行动”为载体,巩固传统领域的工作优势,消灭一些农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空白点,找准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开展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攻克“两新组织”创建工作的薄弱点,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创建格局。要丰富创建内涵,把“平安家庭”创建与流动人口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服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发挥“流动人口管理站”、“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在婚姻家庭、家庭暴力、邻里纠纷、劳动权益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子女就学和居住等服务管理的措施。在人口流出地更好解决留守妇女儿童在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要在宣传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做好新形势下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一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最大限度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级妇联组织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广大妇女群众“娘家人”的天然优势,发挥在广大妇女群众中的感召力、凝聚力,夯实“平安家庭”创建的群众基础。要加大“平安家庭”新“七无一好”标准的推广力度,围绕“无家暴、无邪教、无涉毒、无涉赌、无涉黄、无拐卖、无纠纷,家庭安全防范好”,在广大家庭中深入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方法、送帮扶、送和谐”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家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升平安家庭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要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妇女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在法律政策框架下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要组织好“平安知识进万家”、“送法进高墙”、“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单亲母亲”、“家庭拒绝邪教”、“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等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家庭的需要,注重发挥社区妇联、村妇代会、巾帼志愿者等队伍的作用,创新宣传引导手段、途径和载体,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在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同志们,加强妇联维权工作、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意义重大。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妇联的具体牵头和相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我省妇联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