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落户政策侧面透露我国城市规模标准

31.07.2014  08:47

昨天,《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亮点

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观察人士指出,伴随着户籍改革深化,存在半个多世纪、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燕继荣认为,此举是“重要进步”,不再以城乡标准划分户口,体现了改革的公平和正义,将促进实现公民权益的平等和一致性。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就此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的实质是取消城乡二元制度。应该说,这也是近年来我国最大的改革之一了。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社会阶层流动的通道,有利于促进社会结构变迁,推动橄榄形社会的建立。

户籍制度改革被认为是中国正在推行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组成部分。燕继荣认为,户籍制度是基础制度,对国家法治和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要把多年来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统一起来难以在短期内实现,需要推进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