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9.05.2014  18:28

  国务院近日批复省政府《关于南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南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延平区迁至建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