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共拓规范化之路——南平市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纪实

28.05.2014  10:58

      全市139个司法所全面完工,共107个司法所完成或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规范化建设,占总数的77%。

      全市司法助理员307名,编制使用率98%;副科级所长122名,配备率88%;司法协理员149名,达到每所至少1名。

      全市人民调解案件15310件,录入系统率达100%;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899件,调处成功15856件,调处成功率达99.7%。

      全市2498名社矫人员,无脱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0.8‰;安教人员9376人,安置帮教率为100%,重新犯罪率0.65%。

      ……

      去年,南平市综治考评名列全省系统第一,列入省厅考评的54项业务工作,多项名列前茅。基层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张健旺、傅孝兴等5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拿口镇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松溪县司法局被省厅评为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有5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115个调委会和11名调解员受到省厅各类表彰。

      这一串串喜人数字,不仅是对去年成绩的肯定,更是对今年工作的鞭策,它体现了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建设在扎实的基层基础中引领带动、在过硬的队伍建设中提升驱动、在更实效的真督实导中晋位拉动!

创新目标,用好带动力

      根据省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六化”要求,以及我市司法所建设的现状,4月9日市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创新性提出“内务内业,文化美化,素质优质”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引领带动规范化建设。

      内务内业引领标准建设。坚持建管并举,抓管理促发展,有效地增强了工作效能。科学合理地设置各功能区,并保证有“三室”(即人民调解室、矫正宣告室、档案资料室),统一制作司法所十六项上墙制度,按“制度牌跟着科室走”的原则,做到对号入座、整齐划一。强化档案内业资料的装订、归档和管理,严格按司法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立卷装订归档,统一使用市局统一监制的工作档案盒。做到统一上墙制度、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科室布置、统一档案管理。加强业务标准化、流程化等规范化制度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制度,健全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评奖惩、档案管理、工作例会、业务公开等制度,以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通报、数据统计和信息反馈等规章制度,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环环相扣、运转灵活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以制度化实现司法所管理规范化。

      文化美化塑造崭新形象。目前我市139个司法所已全面建成,基层工作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为解决建设标准不高问题,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统一进行外立面改造,美化亮化外观形象,规范统一司法行政徽章悬挂和司法所外观标志,确保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对等的独立司法单位形象。加强环境整治,保持司法所内外环境容貌整洁,绿化美化。以建阳为试点,统一设置 “为人民服务”背景墙,既凸显了司法行政的宗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又美化了环境。打造“司法所文化走廊”,提高司法所的文化格调,营造好司法文化气息。

      素质优质提升履职能力。创新干部队伍培养和交流机制,形成下挂、上调、外选的干部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新录用的机关干部到司法所跟班学习锻炼,并形成长效机制。把那些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会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选任到县(市、区)司法局班子和副科级司法所长等领导工作岗位上来。采取考录、送派、接收、遴选、聘用、收回借用人员等多种形式调整充实一线队伍,全市司法助理员编制使用率和副科级所长配备率分别达到98%、88%,保证每所至少1名司法协理员,通过调整、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调解员312名;全市139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达768名,每所平均达5.5人,形成了一支正规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建阳在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中走在前头,13个司法所中8个新建,3个改扩建,2个购置,平均每个所300平方米以上。硬件设施标准化上,做到统一上墙制度、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科室布置、统一档案管理,“为人民服务”形象墙美观大方,“司法所文化走廊”凸显司法文化气息,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标杆。4月29日,在建阳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建阳市司法所规范化这个典型,激励各县(市、区)司法局比学赶超。

把握抓手,用实驱动力

      加强规范化建设,队伍素质是驱动力。市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作为硬任务来抓。实战练兵。全市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所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地抓好司法所的队伍建设,特别是司法所长、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的教育培训。结合日常工作,组织一场业务考试、一次上机操作、一次所长述职、一场演讲,既有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的夯实,又有对群众工作技能、社会管理服务和科技信息化运用能力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说,下基层会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各县(市、区)把岗位大练兵活动纳入司法所目标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直接与司法所及个人的评先、评优、提任挂钩,建立司法所长效考评机制。市局将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4年南平市司法行政量化考核标准》,保障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提升。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工作要求,拓展延伸“角色转换”活动,要求全系统特别是窗口单位、执法部门和管理岗位,结合各自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围绕“假如我是……”的主题,重点开展“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大走访、“我为群众服务得怎么样”大排查、“给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站在基层、群众的角度上换位思考,推动工作改进。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参观反腐教育图片展、上廉政党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感情上融得进、业务上撑得起、操行上守得住”的司法行政队伍。

深化保障,用足拉动力

      标准做保障。市局制定了《南平市司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标准》,增加司法所规范化工作的权重分值,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考评力度,将建立司法所考评制度纳入县局年度量化考评重要内容,要求县局每半年对司法所考评一次,司法所考评结果作为司法所和个人评先评优提任依据,树立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导向。

      督导做保障。采取不定期督导和定期考核形式,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司法所目标考评体系,着重督导上年度实施规范化建设以及上年度工作量化考评排名靠后的司法所,保障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适时进行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将纳入半年综治考评通报内容,报送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评先、评优、提任挂钩,形成鲜明工作导向。

      通报做保障。坚持每月对司法所重点业务工作向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书面通报一次,坚持每个季度对司法所“人、财、物”保障工作向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通报一次,坚持每半年对县局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存在问题向南平市党政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对进展慢的县,市局主要领导多次帮助协调,促进工作落实。

      全市各县(市、区)司法所建设均得到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武夷山、建阳等部分县(市、区)政府确定给予各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10万元补助,共协调项目29个,补助资金330万元。督导保障了基础的夯实,责任的落实,典型的涌现。督导催生了建阳“全市13个司法所上得了标准、经得起抽查、扛得起督查”的承诺。

      带动、驱动、拉动,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铺砌起了坚实路基,坚持而恒久,我们的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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