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业务相近国企要整合重组 鼓励龙头企业上市

17.12.2015  09:45

  福州新闻网12月17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何 佳媛)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措施》,原则上业务相近的国有企业都要整合重组,鼓励各类龙头企业、国有资产通过借壳或买壳尽快进入资本市场。

   并购科技型企业

  最高补贴1000万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将安排资金,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分别按照并购金额的10%和5%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等优惠政策。指导兼并重组企业及时为在职职工缴纳接续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到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续保缴费。

  竞争类企业

  国有股权比例不设下限

  我省鼓励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跨所有制的关联性战略性重组。

  原则上业务相近的国有企业都要整合重组。对主业不突出、不具有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实行同类合并,或采取股份制改革、出售等多种形式逐步退出。设立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推进产业整合和并购重组,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国企做大做强做优。调整完善国有股权结构,竞争类企业国有股权比例不设下限。

   鼓励借壳、买壳上市

  我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我省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对民间资本进入不设附加条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开展并购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拓展业务领域,多元化、集团化发展;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再融资方式,推进并购重组和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

  鼓励我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以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形式进行兼并重组;鼓励各类龙头企业、国有资产通过借壳或买壳尽快进入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