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闽货华夏行·成都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02.06.2016  13:23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比一看”活动和贯彻省领导关于“闽货出省”、“开拓市场”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福建商品总经销”,进一步提升闽货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关于鼓励企业参加2016年境内闽货华夏行和境外服务贸易展洽会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6〕2号)精神,省商务厅将依托2016第十七届成都国际家具展览会(以下简称“成都家具展”)举办“闽货华夏行·成都站”展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销活动基本情况  


  (一)名称:闽货华夏行·成都站


  (二)时间:2016年7月3日-6日


  (三)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


  (四)组织架构


        组织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五)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


  福建展区拟设100个展位,面积约1500平方米,整体采用简特装的布展方式。拟联合省内家具、家居相关商协会组织古典家具、现代家具、家居饰品、家居用品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形象展示,商品展销。


  企业展位以现代家具(含家居饰品和家居用品)、古典家具(含家居饰品和家居用品)两个产业划区分布:


  1.现代家具展区(由省贸促中心和福建省家具协会共同组织企业参展)


  2.古典家具展区(由省贸促中心和仙游县工艺美术局共同组织企业参展)


  二、活动经费


  为支持闽货开拓省外市场,本次活动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和组织费等费用由省商务厅根据闽商务服务业〔2016〕2号文件给予相应补助,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物流、展具租赁等费用自理。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三、组织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推荐本地相关企业报名参展,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参展企业推荐表(见附件)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贸易促进中心。省商务厅和省贸易促进中心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和产品把关、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名单。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


  联系人:肖  建


  电  话:0591-87270261    传真:0591-87270239


  福建贸易促进中心


  联 系 人:杨丽蓉  


  电    话:0591-87279971,13645016139


  传    真:0591-872799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