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02.06.2016  13:23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开展“三比一看”活动和贯彻省领导推动“闽货出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福建商品总经销”,进一步提升闽货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关于鼓励企业参加2016年境内闽货华夏行和境外服务贸易展洽会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6〕2号)精神,省商务厅将依托2016第110届中国日用百货商品交易会暨中国现代家庭用品博览会,组织福建日用品相关品牌企业,举办“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展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销活动基本情况


  (一)名称:闽货华夏行·上海站


  (二)时间:2016年8月4-6日


  (三)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四)组织架构


  组团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五)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


  福建展区拟设102个展位,整体采用简特装的布展方式。展品范围包括: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家用塑料制品、竹木制品、杯壶、箱包、厨具、衡具/量具、清洁用品、浴室用品、一次性用品、不锈钢制品、储藏/收纳、家用小电器、家饰/工艺品/摆件、休闲/户外/园艺、家纺、宠物用品等产业。


  二、组织工作


  请各地市认真组织优秀企业报名参展,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参展企业推荐表(见附件)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贸易促进中心。省商务厅和省贸易促进中心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和产品把关、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名单。


  三、活动经费


  为支持闽货开拓省外市场,本次活动的展位费和公共布费用由省商务厅专项资金支持,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物流等费用自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四、联系方式


  省贸易促进中心联系人:陈嘉玲,联系电话:0591-87801697,15960106011,传真:0591-87279976,邮箱:1119891863@qq.com。


  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联系人:彭涌泉,联系电话:0591-87270151。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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