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后顾之忧,见义勇为者方能前赴后继
明年1月1日起,江苏将施行新的《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新条例在界定见义勇为时,删除了“不顾个人安危”这一表述,鼓励提倡科学、合法、正当的见义智为。此外,新条例还删除了“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而被撤销称号”的规定。(中国青年报)
千百年来,面对恶徒挺身而出,逢人遇难出手相助,这些无不闪烁着中华儿女那融入血液的美德和人性的光辉。此次,江苏新修订的《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备受社会各界热议,所体现出关心英雄、呵护英雄、倡导见义勇为的宗旨,赢得了线上线下的一致认可。
倡导“见义智为”,彰显人文关怀。曾几何时,“不顾个人安危”嫣然是见义勇为的标配。此次《条例》中将“不顾个人安危”的表述删除,不仅不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否决,而是在肯定大义凛然、流血牺牲的见义勇为的同时,更加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鼓励提倡科学、合法、正当的见义智为。毕竟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应正视人性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弘扬大爱和正义时,增加一份“智为”和量力而为,才能减少英雄“流血又流泪”。
要勇为大义,也要善为“小善”。勿以善小而不为,面对他人或国家利益处于危急之中,只要敢于见义勇为,哪怕是一个报警电话、一声呐喊,这些普通而平凡的行为,即便没有流血牺牲,也能体现出见义勇为的精神。去掉见义勇为的条条框框,呵护向善的“火种”。激活藏于内心的“初心”,鼓励和支持更多人投身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此次修订的条例,肯定和鼓励“小善”的积极意义,点燃了群众心中的正义,唤醒了斗争丑恶的勇气,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力量,让更多人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
一码归一码,不能让英雄寒心。当个人的生命财产或国家的重大利益处于危急之中,在这种形势紧急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应该挺身而出,这时候,若是再区分是否曾经有过过错,或者因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而影响到授予见义勇为称号或剥夺见义勇为称号,就难以做到赏罚分明。同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无论是谁,只要在面对危险时,敢于见义勇为,就决不能因为他曾经的过错,而否定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勇气和品质。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让见义勇为者“有好报”,社会正能量才能进一步发扬光大,才能激励更多后来者“前赴后继”。因此,对见义勇为者,不仅应让其受到赞赏和褒扬,让其得到精神慰藉;还要给予其法律的佑护,消除其后顾之忧。(龙岩市委文明办李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