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为5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69万余元

10.07.2019  11:23
  7月4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参加“夏日风暴”福建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此次行动该院帮助50名农民工执行到工资款总计1692340元。

  据悉,申请执行人兰某冬、郑某奇等50名农民工分别承接被执行人汤某某、某建设公司组织施工的某经济适用a房一期项目地下室的工程。施工期间,被执行人有支付过部分款项,但仍拖欠申请执行人兰某冬、郑某奇等50人工资款总计1692340元。申请执行人兰某冬、郑某奇等50人于2014年开始多次向俩被执行人催讨,但均无结果。

  今年6月初,兰某东等人向福安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该院为本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审判阶段高度注重办案效率,实行快立、快调、快结,并于6月中旬全部调解结案。随后,50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走访了上述工程的业主单位,了解到还有工程款尚未结算,鉴于农民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执行局从业主单位将执行案款1692340元全部划拔到位,在“夏日风暴”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中将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款以现金形式统一发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