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新阳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步工作法”

30.10.2017  19:21

一是划定区域,严密组织拉网式排查。 针对  “四类纠纷”的多发性、日常性特点,辖区以村(居)为片,以居民小区为点划定网格化排查区域,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充分调动村(居)调解组织和网格员基层一线力量,每个村(居)组建1-2个排查小组,负责若干网格,编织起第一时间感知矛盾纠纷的“天罗地网”。

二是区分时段,扎实开展滚动式排查调处。 制定张弛有度、科学合理的排查时间表,平常每月组织一次大排查,重大节日或是重要活动期间根据需要适时制定大排查时间表,并落实每日排查零报告制度,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居),一般纠纷不出街道”。

三是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司法所与辖区内各调委会签订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调解组织包案机制,实施分片包干,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四是形成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新形势。 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村(居)调解主任工作例会,由村(居)调主任汇报分析辖区内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总、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研判工作形势、讨论预防化解措施,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集中分析讨论,相互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