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四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7.10.2017  13:37

一是抓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进“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力量,组建人民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伍。

  二是抓专项行动。 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大活动、敏感节点、重点领域,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员深入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及时发现、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不转移,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截至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37起。

三是抓组织建设。 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着力在物业、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建设规范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是抓工作保障。 督促人民调解三项经费落到实处,规范各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发放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水平。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选树一批懂政策、会调解的金牌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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