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建筑师可以在福建自贸区执业 放宽准入条件

11.07.2015  09:38

  福州新闻网7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台湾注册建筑师经批准,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家住建部批准,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在全国实行扩大建筑服务业领域对台湾地区开放的两项政策。

  这两项政策放宽了建筑设计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台湾专业人士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建筑设计业务,即允许台湾建筑师持台湾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经批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允许取得大陆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自贸区内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并提供相应服务。

  目前,省住建厅已就台湾注册建筑师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活动的前提、方式、权利、责任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台湾专业人士申请资质的程序、时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申请材料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