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解读:力争入库培育企业2万家
近日,为促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为福建省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加强融资促进、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创业创新、实施梯度培养、支持开拓市场、优化企业服务、提升企业人才支撑、强化监督检查。今日(17日)下午,福建省经信委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对上述政策进行解读。
据介绍,中小企业是稳定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源泉,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贡献十分突出,从我省看,中小企业创造了约57%的税收,61%的GDP,73%的科技成果,82%的就业岗位,99%以上的企业数量。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大背景下,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也面临着增长下行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也受到一定影响。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条措施”是我省首次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我省也是全国仅有的几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省份之一。“十条措施”聚焦问题、回应呼声,大力度,有创新、有亮点:首先体现在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建立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工作中协调难、推动难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通过整合分散在相关部门的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此外还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将进一步加大;直击企业融资痛点,通过建立差别化监管机制、实施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妥善解决大企业拖欠小企业货款等措施,引流、挖潜并举,将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局面。
同时,“十条措施”突出发展方向引领,通过培育入库和认定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弘扬“工匠精神”,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专注主业、专注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突出实施梯度培养。通过“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在中小企业的各个成长环节给予针对性支持,实现梯度培养,持续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
“十条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等十个方面提出了25项力度大、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
在加强融资方面,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小微企业差别化监管机制,将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2个百分点的水平,推动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二是支持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定向增发、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三是实施应收账款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工作试点,盘活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等动产资源。四是妥善解决大企业拖欠小企业货款问题。对失信典型企业采取公开曝光和取消财政性项目资金支持等方式予以约束。将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资金事项纳入国有企业指标绩效考评机制,倒逼国有企业依法按约及时给付应付中小企业款项。五是推进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推动各市、县(区)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六是深化产融合作。推动省“产融云”平台建设,支持市县举办产融合作对接会。七是扩大政策性担保合作面。对省再担保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比例分担再担保业务,予以保费补贴;对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予以风险补偿。
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入库培育企业20000家,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对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提升企业人才支撑。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探索建立人才评价及资助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省高层次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构建“项目+人才+技术+资本”常态对接机制。(记者 林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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