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被列为教师“县管校聘”全国示范区

15.04.2015  19:27

  4月13日,教育部公示首批19个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名单,福建省闽侯县位列其中。

  “县管校聘”,旨在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将教师关系归于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由学校聘任,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去年,教育部开展了首批改革示范区的申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遴选,共拟定了19个示范区,其中包括了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嘉定区,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等大城市的大城区,也有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等小县城。其中东部地区有9个,中部地区有5个,西部地区有5个,共涉及15个省份。

  2014年9月2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做出全面部署。其中,便提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 制障碍。

  据悉,教育部公示期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4月17日止。按照计划,县管校聘这种模式将于2020年起在全国落实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