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多措并举全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近年来,云霄县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力推动,有效作为,5年来,县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均为0%,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行政应诉工作全过程。 在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中一直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的办案机制,努力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实现案结事了。如2010年,我县法院一次性受理18起无证养殖行政诉讼案件,县长、分管副县长、法院院长高度重视,深入一线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努力化解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促使当事人主动撤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保障行政应诉工作。 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及时向县政府通报案件情况,县政府领导主动召集相关部门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协调,促使大多数矛盾得以在庭外化解。针对一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出庭不积极,应诉不主动的情况,我县所有行政应诉案件都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交办单,要求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并反馈应诉情况。同时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以各单位是否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及时执行行政判决裁定等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政应诉工作完成情况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同时,通过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在公务员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形成主流媒体宣传与群众舆论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逐步改变群众不愿告、不敢告及乱访、乱告的现象,努力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 (云霄县政府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