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司法局“三规范”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21.06.2017  13:31

      一是规范硬件设施。县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已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二是规范外观标识。各司法所名称及业务功能室标识牌统一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统一制作上墙。统一制作发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类工作表、簿、册,有效推进基层司法所档案资料整体化、规范化、统一化。

      三是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例会、信息报告、统计台账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体制。年初制定目标量化考核方案,与各司法所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责任状,年底统一组织进行百分制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