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六举措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07.09.2016  20:05
         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监管零事故,云霄县六举措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立规建制,依法实行监管。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烟花爆竹有关文件规定,立足本职和我县实际,积极承担各自监管职责,围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对全县烟花爆竹许可燃放的种类、标准及审批程序、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及审批程序制定出明确细致的规范标准。为确保各类事项及审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咨询和效能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悬挂横幅标语、印发材料及短信、微信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发动全社会参与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安全燃放意识。让群众充分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各项安全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是强化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设备、设施的资金投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五是严查严处,规范市场销售。县烟花办要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强大的合力,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烟花爆竹市场,有效防止非法和劣质产品流入市场,以确保运输、销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

      六是鼓励举报,形成全民共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打击力度,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烟花办各成员单位、公安派出所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欢迎群众积极举报。(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