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

03.07.2017  19:27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12月以来,厦门中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809件833人,占同期刑事案件审结数的33%。

  据了解,从去年9月被确立为全国认罪认罚工作机制试点法院以来,厦门加大改革力度,持续创新发力,多举措推进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

  为推进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厦门中院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全市法院全面部署,由“一把手”挂帅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原则,在刑事速裁办案组基础上,配强配齐试点工作团队,补充精干审判力量,成立认罪认罚办案组;建立数据统计通报、信息收集反馈、改革调研指导、协作配合保障等工作制度,通报各区法院试点数据,反映新方法新举措新经验,掌握和反馈全市试点工作动态,加强纵向指导和横向交流。

  同时,厦门中院加大创新力度,鼓励各区法院形成各具特色的试点方法,涌现出了“认罪认罚三二一”量刑机制、“七何”方式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案件机制等。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厦门中院注重“减程序不减权利”,着力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审判中心主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同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发挥基层经验,提升试点水平。

  此外,厦门中院还多方合力,对试点成功经验推广应用,积极协调全市各家政法单位推进改革工作。目前厦门辖下6个区公检法司全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鼓励一线法官积极参与改革试点,涉案案由涉及妨害公务罪等十余个罪名,取得了积极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