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深入推进农业改革 农民人均年收入首破两万元

04.02.2018  13:53

海沧休闲农业采摘项目受欢迎。

  由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两万元,达到2046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75元,同比增长8.3%。厦门农民收入增幅又一次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幅。这个数字,更是比全国目标提前三年实现了翻番。

  这些年来,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攀升的曲线,生动又客观地描绘出农民们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一步一个脚印走向幸福生活的轨迹――这一切,既得益于党和政府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积极将政策和资金实实在在地送往农村,送到农民手中;同时,也要归功于厦门农民的敢拼敢闯,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奋力抓住时代的机遇,努力为自己创造幸福生活。

  回眸过去一年,全市三农工作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正在经历变迁与发展的厦门农村、农业、农民,描绘出了一幅新时代下日新月异的新图景。

   鼓励农民转产就业

  去年4月,厦门市农业龙头企业厦门百利种苗有限公司与同安区军营村合作建立了“军营红”番茄基地,6名军营村村民被聘为基地的首批管理人员,每月工资3500元。随着基地的继续建设,还有更多军营村村民将开始在家门口“打工”的生活。在村庄里一个接一个出现的现代化大棚,在黄土地上一幢连一幢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厂房……这些出现在岛外的变化,不仅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更让厦门新一代农民走出了一条有别于祖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新路子――进入企业成为产业工人。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转产就业,通过打造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创新转移培训方式,给予社会保险差额补助,实施劳务协作激励政策等举措帮助农民“铺平”转产就业之路,提高农民的就业增收能力。目前,全市共为9761家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9.4万人,发放社会保险差额补助3.02亿元;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3895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1.48万人。2017年,厦门农村居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3507元,增长7.5%,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过65%,成为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人才

  龙眼是厦门市水果种植业中比较常见的品种。但位于同安的开心果农家庭农场,却把龙眼种出了新花样。除了传统的种植业,农场内还兴办了果干加工厂,光是龙眼干等副产品的年销量就达到2万斤。在坚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农场还结合果园生产,开展自助采摘、池塘垂钓、果苗培育、水果盆栽等新兴项目,发展成为生态型观光果园。

  开心果农家庭农场的成功,只是厦门市近年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基地(或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庄”“协会+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的其中一个典型成功案例。在厦门,农业早已不再是单纯靠天吃饭的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规划与推动下,市农业局通过多种手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使厦门市农业从过去的种养模式,向附加值更高的产业转型升级。

  为鼓励农民由传统的农耕向现代化农业经营转型,市农业局不遗余力地向农民群体输出知识和技术,抓紧时间培育现代化农业综合人才。去年,厦门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题培训5期,682人次参加,组织8000余人参加农业科技远程培训,组织40名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新登记农民专社合作社121户、家庭农场60户,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家,家庭农场382家,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900元,增长7.3%,经营性收入已成为去年厦门市农村居民除工资性收入之外的第二大收入来源。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归根结底是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让土地为农民带来更大的财产收益。

  厦门市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格式,完善调解仲裁机构,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目前,全市共建设15个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成功流转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耕地已有约13万亩,耕地流转率达40%。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权属调查率为100%,审核公示完成率达100%,合同签订率达100%,提前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目标。

  在“党建富民强村”工程的推动下,全市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预计将达到约40万元。通过落实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政策,明确国企合作开发建设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规范,强化市、区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农民入股,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化项目,已建成项目逐步成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市共有50多个农村社区建有220多万平方米的现代物业项目,17万名农民从中受益――以集美区为例,已建成项目31个,年均实现收益约5156万元。

  去年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79元,增长19.0%,在四项收入中增幅最大。

   完善农村社保制度

  随着厦门各项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如今,农民转移性收入也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去年,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74元,增长15.8%。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打出帮扶优惠政策“组合拳”,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厦门市农业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加快推进,不断推出各项帮扶优惠政策。例如,下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休闲农业奖励等,确保政策快速落实到位,各项补贴能第一时间进入农民的腰包。

  农民收入一次又一次迈上新台阶。提高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上升至720元;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切实抓好部分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有23.87万人,参保率达到97.27%;13.25万人办理退养手续,月均退养金达到1475元。农民转移收入实现了大幅提升。

  时间又走到了一年之初。初,代表着新的开始。可以预见的是,2018年,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目标,厦门的三农工作又将经历新一轮的创新发展。

   【亮彩数据】

  2017年厦门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达20460元

  ●人均工资性收入13507元

  ●人均经营净收入4900元

  ●人均财产净收入879元

  ●人均转移净收入1174元

  (记者 林雯 黄嵘 通讯员 杨凤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