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厦门整体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10.06.2015  11:17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创新举措 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厦门整体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记者 田圆实习生 陈小云 通讯员 游育皆

核心提示

        《福建日报》6月9日讯    矛盾纠纷的时有上演,演绎出了生活百味。纠纷总要解决,但诉讼已不再是唯一途径:多年来,厦门积极构筑人民调解平台,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品牌化调解工作室,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厦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主动融入美丽厦门建设。

        不久前,全国首个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在全市打造一批工作品牌与特色亮点,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厦门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表示,市司法局将认真履行《条例》赋予司法行政部门与综治部门共同指导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新的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加强人民调解建设与创新,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工作规范化。

        柔性疏导见成效  品牌效应屡获好评

        “这里的街坊邻居只要说起她的工作室,没有不称赞的,她一直在为我们社区尽心尽力。”湖里区湖里街道兴华社区里,两位银发老人对赵树霞和她的工作室赞不绝口。去年5月8日,厦门岛内首个以女性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树霞工作室”揭牌成立。色彩柔和的墙体颜色、家庭化布置的藤椅茶几,让发生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跨入调解室,就倍感亲切,舒缓了情绪。

        “若是没有司法行政部门鼎力支持,精心搭建基层调解平台,光靠一股热忱,个人也很难有所作为,独木不成林。”赵树霞表示。作为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赵树霞的调解始终遵循“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在湖里区司法所律师后援团的支持与配合下,工作室成立一年多,处理纠纷已有80余件。 

        多年来,厦门市司法局大力推进基层调解工作,挖掘基层调解人才,还精心进行专业化指导,引入律师后援团与心理咨询员,专治民事纠纷多种疑难杂症。继赵树霞之后,以彭彩红、苏江圳、肖华、张庆涛等等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工作室的涌现,凸显了其尊重人性、纠纷自治的特点,更是走惠民亲民路线的典范,获得群众一致认可。

        为适应特区发展、法治厦门建设需要,厦门市司法局还坚持以保障措施制度化、组织建设多样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建设规范化、服务大局优质化“五化”标准,着力发展了三种各具特色、术有专攻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大型商贸区内设立的调委会受理调解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商户等之间的各类纠纷;在企业聚集区内设立的调委会有助于就地化解工业园区、外来人口聚居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涉及民生、群众关切的特定行业内,也设立了调委会。

        据统计,厦门截至目前已建立88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共有调解人员7000多人(含专职、聘用、志愿者)。

        持续创新发展  推进法治厦门建设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因此,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在美丽厦门的全面推行,有利于推动典范法制城市建设。

        多年来,厦门市司法局注重坚持人民调解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便捷、不拘形式的特色优势,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比如,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先后组织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百人千件大调解、百镇(街)百村(居)创四无”、“美丽厦门共同建·人民调解促和谐”和争当人民调解“双十佳”等专项活动,坚持源头预防、“应调尽调”,着力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主动靠前,亲自参与调解,有力确保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在平面媒体开设“我是‘和事佬’”人民调解专栏及热线电话,开通“厦门调解”、“鹭江法律帮你忙”、“小邱征拆纠纷调解工作室”等微信平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新,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在线调解等服务,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也能化解纷争,实现了调解与服务的相结合,使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而个案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相结合,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4年,湖里区禾山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宣传方式,以辖区真实案例为原型,自行设计场景,采取“选用社区演员、讲述社区故事、教育社区群众”的方式拍摄的微电影《阿呆租房记》,引导群众轻松学法,让群众了解人民调解,树立了“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

        提倡“大调解”格局  编织联调联动网络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厦门市司法局不断整合各方力量,优化调解资源,创新调解机制,构建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警察制止冲突能“治标”、司法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介入能“治本”——依托镇街调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共同打造的警民联调室,民警将适合人民调解的各类民事纠纷,引导或委托人民调解员委员会调解,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目前,全市54个派出所均建立了警民联调委,设立了“警民联调室”,配备了158名专职调解员;并向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道路交通等矛盾集中、纠纷多发的区域和领域延伸。

        在思明、集美、海沧区开展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目前厦门全市已全面推开“诉调对接”工作。各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先后与区法院联合出台文件,建立完善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以及书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对接机制,鼓励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设立调解室,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5月,市司法局与市中院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双方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上的合作。

        此外,“检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工作格局,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的正式实施,人民调解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将会更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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