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蓝色海湾 厦门全力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近海水环境治理、岸线修复、红树林种植、珍稀海洋物种保护……厦门,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也全方位地修复、保护珍贵的海洋资源,全力推进厦门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
建章立制
加强海洋生态管理保护
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厦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为指导,制定了《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有效地形成了由海洋部门牵头,环保、发改、水利、市政、海事、农业等多部门参与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格局,将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盘中同步推进,为获得国家生态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解决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难题,当地先后颁布《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规定》《厦门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于2008年经省人大批准,设定10平方公里禁渔区,有效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和珍稀海洋物种。
成效显著
海洋生态得到保护和提升
厦门为了改善海洋环境,可是下足了功夫。组织编制《厦门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方案》,2016-2017年度共申请资金4亿元;联合海洋、市政、海事、港口等多个部门,持续推进《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落实;编制《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厦门-旧金山“伙伴”城市合作实施方案》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后市府办印发执行;完成了2016年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厦门海洋垃圾防治研究报告》。
1998年到2008年,厦门投入数十亿元进行退养整治,退出养殖海域7万多亩,整治海域面积161平方公里,退垦还海约4.5平方公里。通过整治,厦门海域水体交换能力得到改善,由养殖产生的海洋垃圾也得到彻底清除。
海漂垃圾是近年来海域污染的重要源头。厦门坚持遵循“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原则,从源头上进行整治,与九龙江流域的漳州、龙岩两市开展合作,启动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解决流域给河口海域带来的环境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修复岸线30公里,建成人造沙滩100多万平方米,红树林种植57万平方米,退垦还海8.58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清淤1.68亿立方米,增加纳潮量2100多万立方米;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办获环境保护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发的中国保护区事业60周年先进集体;在全国率先开展海洋工程环保监理试点,推动厦门湾口海砂开采工程海洋环保监理试点实施,建立了海洋环保监理制度。
文化建设
形成海洋意识教育新格局
近年来,厦门积极地推进海洋文化建设,海洋文化建设硕果累累。
海峡两岸科技展示馆成为当地展示海洋科技的重要科普窗口;推进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建设,海沧天心岛小学和厦门大学被国家海洋局批准为“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建成全国首个、全省唯一中华白海豚主题广场——厦门世纪中心中华白海豚文化广场;市科技馆、大嶝休闲渔村等馆所单位创建了6家市级海洋意识、海洋科普教育基地。至此,厦门在创建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建设方面,因地制宜地形成了有国家级、市级两个层次,有大、中、小学完整学校系统,有馆所、企业广泛参与的全新格局。(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