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批 “约法三章”不增财政供养人员
28.05.2014 09:0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5月28日电(记者 谢丹)南平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同意,福建省政府要求南平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昨日,福建省政府批复了南平市政府《关于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
福建省政府要求,南平市要认真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划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人员调配、财产处置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根据批复,将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建阳区人民政府驻潭城街道人民路28号。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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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20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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