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修订(制定)发布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2018年版)

26.03.2018  20:13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最新相关政策,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3类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党建、监事会、慈善组织的相关内容。同时,依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省民政厅强调,各社会组织要树牢章程意识,严格按示范文本修订(制定)章程,杜绝随意改变章程内容现象;坚持按章办事、规范运行,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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