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 建议办理首接受测评

28.11.2015  14:15

  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3件公众广泛关注的民生建议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之举,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采用这样监督形式的省级人大常委会。

  接受满意度测评的代表建议分别是《关于政府建立居住楼宇电梯维修和评估协同监管机制的建议》《关于大力扶持和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关于要求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的建议》,是从全省800多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选出来的。此前,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对3件建议的内容开展了视察检查,并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会议作相关报告,要求审议报告时,承办单位负责人须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测评结束后,记者现场询问了部分省人大代表,他们均对这种创新监督方式给予肯定,表示满意度测评切实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希望这一好做法尽快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推广。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不会流于形式。他们已作出规定,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将责成限期整改和报告,若再度为不满意的,或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常委会还可以作出相应决议。

  (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