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测评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满意度

28.11.2015  13:11

  福州新闻网11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基本满意!”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形式的一种创新,亦是全国首个采用这样监督形式的省级人大常委会。

  今年省人代会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从800多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选择了《关于政府建立居住楼宇电梯维修和评估协同监管机制的建议》《关于大力扶持和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关于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的建议》等三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随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对三件建议的内容开展了相关的视察和检查,并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时,承办单位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这样的监督形式很好,一定会增强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实效。”受访的省人大代表表示。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代表建议的满意度测评不会流于形式,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由主任会议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在九十日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常委会可以对整改情况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若仍为不满意等次,常委会可以再次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或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常委会还可以作出相应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