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定价目录公布 基本养老服务收费纳入定价范畴

09.07.2015  09:38

  福州新闻网7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本次公布的2015版定价目录仅保留定价项目12个大项、42个子项,与2010版定价目录相比共减少105项定价项目,取消了药品零售价格、电信资费、保安服务费等定价,同时将基本养老服务收费等纳入定价范畴。

   取消三方面政府定价

  6月27日,省政府下发文件,修订后的《福建省定价目录》正式实施,与2010版定价目录44个大项、115个子项相比,大项的减少数量为32项,缩减幅度达72.7%,子项的减少数量为73项,缩减幅度达63.5%。

  取消的政府定价项目包括三个方面:取消重要商品领域相关定价项目,例如药品零售价格,两碱外工业用盐供应价格、民爆器材销售价格及流通费用标准等,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公用(公益)事业领域相关政府定价项目,例如非基本医疗服务收费、铁路专用线共用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电信资费、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取消重要专业服务领域相关政府定价项目,例如保安服务收费、资产评估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二手车价格评估鉴定收费、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气象服务收费等,加快服务业发展。

   保留12大项政府定价

  2015版定价目录保留定价项目12个大项、42个子项。12个大项主要包括:管道燃气、供排水、电力、教育、交通运输、公共事业服务、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公共基础设施、重要专业服务项目等。其中,重要专业服务类主要保留了法律服务、认证(鉴定)服务、检测(验)服务、评审服务、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代理综合服务、定点屠宰加工服务等市场竞争不充分、具有垄断性质的7个服务项目。

  2015版定价目录除了承接国家下放的5项价格管理权限外,还进一步下放了5项价格管理权限给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移交1项价格管理权限给其他主管部门。

  下一步,我省还将依据2015版定价目录,及时修订《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清理和修订一批与定价目录配套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