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务员局:福州将实现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全覆盖

17.07.2014  00:56

    新华网福州7月16日电(记者 谢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7月1日开始实施。今日,福州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结合福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系误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施行以来,出现了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的误读,认为《条例》实施之日即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开始变动”“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事实上,《条例》只是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养老制度等作出原则规定,《条例》开始施行,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实施。

    在工资制度方面,《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福州市将实现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全覆盖

    《条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中的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均给出明确规定。

    福州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从2003年开始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点工作,2004年在全市全面推开。目前,全市3600多家事业单位中,99%的单位实行了聘用制,98%的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

    下一步,福州将实现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全覆盖,全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填写清楚、手续完备;强化聘后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