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公办幼儿园上调保育费 各项收费上调100余元

20.08.2015  19:37

  19日获悉,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研究决定,适当调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2015年秋季开始,不分幼儿园入园时间统一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对比了2011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发现各等级幼儿园的收费,均上调100余元。

  据了解,根据福州市公办幼儿园等级和拨款性质不同,此次,将分类别调整保育教育费(含管理费、杂支费),同时按要求,保育教育费在一个学年内必须统一按月或统一按学期收取,不得同时采取两种方法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