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党建三级联创
10.01.2016 11:22
本文来源: 法院
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是我省的首创,也是省委抓党建创建工作的特色品牌。2006年,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省法院坚决贯彻福建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作为推动全省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共同走前头、打造海西司法品牌的重要载体,积极运作,扎实推进,促进全省法院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系统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党建共同走前头。
二、主要做法
各级法院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深化联创内容,丰富创新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了全省法院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系统带动。省法院党组坚持把“三级联创”活动作为“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重要抓手,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要求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全省法院机关党建共同走前头的观念,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目标,强化系统带动联动,形成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的建设的整体合力。省法院先后下发了在全省法院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法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等文件,不断强化对下级法院的指导意识和责任。三级法院普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治部、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上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构建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格局。
2、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强调各级法院党组织在“三级联创”活动的责任,把健全责任和落实责任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一把手”负总责机制。马新岚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具体指导,对涉及党建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每年主持召开全省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作工作部署,经常主持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中级基层法院党组坚持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经常研究党建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二是健全“一岗双责”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司法公信建设责任体系,通过每年年初省法院院长与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各中级法院院长与基层法院院长,以及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法院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予以分解细化并认真推动落实。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把抓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范围,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每年与抓司法公信建设责任制落实考评相结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平时检查结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评结果并予以通报,作为考评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有效地激发各级法院抓系统党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3、加强指导带动,促进联抓联创。坚持立足于“创”,致力于“联”,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要求,不断完善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共同指导下级法院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线”党建工作格局。省法院党组坚持每年下发加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每年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现场推进会进行部署推动,并通过挂钩联系基层、开展调研督查,切实加强指导带动。建立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与其他单位之间党建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研讨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对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建立机关党建网页,开辟机关党建、学习园地、先进典型等专栏,及时总结宣传法院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在省法院的引领带动下,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发挥“联创”中承上启下的功能,普遍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联动”和“带动”工作。如漳州中级法院建立了全市法院党建联络员制度,厦门中院建立了系统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龙岩、莆田等中级法院建立了评选表彰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制度,营造了系统带动、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3、深化载体平台,拓展联创内容。一是抓载体,主题教育联动。坚持每年“一主题、一创新、一提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省市县三级法院同步动员、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增强主题教育的整体效果。二是促审判,业务工作联动。强化“一盘棋”的观念,加强上下级法院业务工作联动,加强对重大审判活动的指导监督,全力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有效促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工作,使全省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同步同频,整体推进。三是塑精品,司法品牌联创。突出海西地域优势,精心打造涉台、涉生态、涉军、涉少、涉妇、涉侨和知识产权审判、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审判、“三全”调解、理诉疏访、培树先进典型、司法廉洁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等很多叫得响的司法品牌。四是保廉洁,反腐倡廉联抓。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全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形成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
三、主要成效
1、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法院领导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法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省法院党组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形成院党组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抓、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中级基层法院党组也更加重视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增强了“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的重大问题,适时交任务、提要求、定目标,加大对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2、进一步推动了系统党建工作共同走前头。通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上级法院尤其是省法院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工作机制运行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模式以及工作思路影响和带动了下级法院,同时下级法院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了上级法院党的建设,激活了各级法院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2011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有285个集体被评为省级以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590名个人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先后有2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45个法院(法院系统、法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5个法院(法庭)被评为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个法院(法庭)被评为省军民共建文明单位,47个集体获全国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称号。
3、进一步促进了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一是审判质量有了新提升。审结案件数和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年均递增8.64%和6.5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断提高;一审案件中服判不上诉的比率年均递增0.58个百分点,福建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和涉诉信访工作综合考评连续四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省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积累了新鲜的宝贵经验,发挥了示范作用,得到最高法院和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二是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涌现了全国审判专家陈朝阳、叶炳坤、许俊强等一批高层次审判人才,较好地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队伍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更加过硬。三是司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坚持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三项司法”,有30项经验成果属全国首创,56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或受到表彰。
图一:2011年4月21日,省法院民二庭党支部与三明中院、建宁法院民二庭在革命老区建宁县开展建党九十周年三级联创活动并就进一步开展好三级联创、创先争优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图二:三级法院林业庭党支部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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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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