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司法品牌:“1263”党建机制

10.01.2016  13:52
  一、创建背景

  近年来,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一条主线、一个关键”“两篇文章”“三项司法”,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法院机关党组织中推行围绕“走前头”一个目标、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组织”六个重点,深化省、市、县(区)三级联创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二、主要做法

  1、明确目标任务,克服机关党建“两张皮

  把“走前头”理念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方方面面,自觉融入法院中心工作来谋划思路、推动工作,坚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什么样的目标要求,党建工作就及时去宣传、去推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需要怎样的思想认识,党建工作就努力教育引导;审判工作、队伍建设需要什么样的干警素质能力,党建工作就努力去塑造、去培养;干警队伍中出现什么倾向和问题,党建工作就努力去跟进、及时去解决,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升党建新水平

  注重抓“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司法公信建设责任体系,通过上级法院院长与下级法院院长、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院党组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抓、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院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每年至少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总支)书记认真履职,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坚持把抓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与抓司法公信建设责任制落实相结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注重抓亮岗履职。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四个人才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青年干警“传帮带”、干警双向挂职交流、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评选等,落实高等院校与法院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与厦门大学等省内5所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大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开展以党员亮岗履职、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三评”为主要内容的优胜“党员先锋岗”评选、“六比”即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比作风、比修养、比形象和“讲党性、反四风、比奉献、赛业绩”等竞赛活动,并与绩效考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发党员干警争创佳绩。

  注重抓思想作风。坚持每年2月开展集中学习、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党支部例会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重要会议精神,专门制定了《全省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每年“一主题、一创新、一提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年举办省法院机关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全省法院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每两年对全省中级、基层法院中层领导进行一次轮训。按照中央、省委部署,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着力把理论武装、聚焦“四风”、标本兼治贯穿全过程。截至目前,省法院党组确定的232项整改项目和公正司法等21项机制已全部完成,制定落实《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的30条措施》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和省委政法委转发。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先后在全省座谈会、中央领导来闽调研会、全国高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上作专题介绍。注重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开展整改“回头看”和“反四风、树形象、真承诺”活动,全体干警作出作风纪律“十严”承诺,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注重抓党内监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暂行办法》,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落实“大督察”工作机制,聘请了21名人民法院监督员;加强对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及会员卡清退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认真落实党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下级法院党组书记向上级法院党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等党建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注重抓文明和谐。持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制定创建计划和工作要点,动员广大干警职工参与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大力实施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餐桌、文明传播等“文明大行动”,下发了建设“和谐机关、温馨家园”和“四优”文明庭(室、处、队)活动意见,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参与“三学”活动、无偿献血等道德教育实践载体,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思想道德建设,省法院机关被评为省直机关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学雷锋·践行福建精神十佳典型”单位。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制定并实施《2012—2015年省法院机关文化建设规划》,开展丰富多样、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省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先后获得第三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合唱比赛优秀奖、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团体二等奖等。

  注重抓基层组织。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优配强省法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对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支部书记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出台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党建等意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五必访”、“五必谈”,开展干警职工医疗互助,发放生日、入党纪念日贺卡,举办复转军人恳谈会、青年干警联谊会,帮助解决干警子女入托等,受到广大干警职工的称赞。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无小事无虚事无慢事”要求,开展“长寿家园”创建活动,健全落实老干部工作长效机制,省老年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坚持党建带“三建”,认真指导院机关工会、青工委、团总支、妇委会等完成换届选举,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3、深化三级联创,健全系统党建新格局

  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共同指导下级法院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线”工作格局,省法院党组通过每年下发加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挂钩联系基层、调研督查等,切实加强领导指导。持续深化以“五联三创”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研讨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举办全省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努力搭建系统党建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各级法院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

  三、主要成效

  1、促进服务大局新作为。紧密围绕“三规划两方案一意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67897件,办结537761件;其中省法院受理5699件,办结5378件,上升8.41%和7.11%。

  2、促进审判质效新提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72.45%,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1%;一审案件中服判不上诉的比率达92.54%,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为61.49%。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涉诉进京访“案访比”处于全国法院低位;执行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法院前列,今年7月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委尤权书记出席会议并给予充分肯定。

  3、促进队伍建设新进步。坚持抓好队伍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全省法院有173个集体、20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詹红荔法官获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着力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健全落实廉政制度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审判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十个不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起19人,促进司法廉洁。

  图一:2013年8月2日,省直机关“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现场会

  图二:2015年6月16日,省直机关工委、第二党建联系片来省法院调研指导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