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对兄弟非法制售“毒豆芽” 分别获刑1年

21.07.2014  22:12

    新华网福州7月21日电(记者 王雄 通讯员 林奔 连晓婷) 近日,由三明市大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兄弟涉嫌生产、销售“毒豆芽”案进行判决,张某兄弟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兄弟俩分别于2001年、2005年在大田县城郊自家住房前搭建临时木棚开设“黑作坊”制作豆芽,为了使豆芽长得更长、更白、更快,赚取更多利润,兄弟俩在制作豆芽过程中使用AB水剂、无根豆芽素、豆芽多功能增白王、特效黄绿豆芽通用激素等非法添加剂,并把“毒豆芽”零售或批发到大田城区的菜市场、超市和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至案发时,他们生产销售的“毒豆芽”金额分别达十几万元,各获利4万余元。

    经专业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张某兄弟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的非法添加剂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物6-苄基腺嘌呤(细胞分裂素)、4-氯苯氧乙酸钠(无根素)、赤霉素,长期食用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超量摄入会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甚至诱发致癌、致畸的严重后果。